如何规范地方政府借债行为?

2013年05月28日 01:55  第一财经日报 

  蓝之馨

  随着近期地方投资热潮再度掀起,市场上有关中国地方债务风险加剧的声音越来越强烈。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近期透露,地方政府负债估计超过20万亿元。

  有专家指出,近来地方政府换届完成,新任领导们继续举新债搞建设以拉动GDP增长,这一做法进一步加重了债务负担。

  广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黎旭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适当欠债不怕,关键是看偿还能力,以及还钱有没有相应的机制。

  广州市副市长陈如桂3月在广州市领导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广州市的债务大体可以分成两块,一块是公益性的负债,财政等有关部门都已经做好了还债的安排。“具体到什么时候还、还多少、怎么还等问题都有很好的还债计划,也一直在履行、落实。”

  陈如桂称,另一部分经营性的债务,则由城投和水投这两大集团通过企业的发展来还债。

  而根据广州市审计局的报告,广州市2011年至2015年到期应分别偿还债务本金313.37亿元、269.05亿元、217.6亿元、364.36亿元和178.17亿元。2016年及以后到期应偿还债务本金1131.99亿元。

  对于广州市政府来说,这样的债务规模或许并不算太重的负担。数据显示,2012年广州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为1088亿元。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财政部正在部署关于政府债务规模的调查,将地方债分为显性、隐性、直接以及或有债务,分门别类,先制止住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再通过研究制定一些制度,开一条正道,堵住那些歪门。

  而黎旭东最关心的,不是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还不还得起,而是债务形成的问题。

  “如果政府有相应的资产存量在这里,就不是什么大问题。资金链不断裂就行了。而债务形成的过程是否科学化、法制和民主,这个问题更加重要。”

  黎旭东表示,广州市借着亚运的概念把很多年要做的城市建设工作集中在亚运前一两年干完了,在这个突击性的过程中,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难免要为紧急的任务让路。

  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也影响到城市建设的规范化。黎旭东表示,地方政府不借钱很难发展,所以借钱是可以理解的。现在大家关心的是钱是不是借多了,借来的钱有没有被贪腐、挪用。他指出,地方债的监督状况目前不太理想,管理、决策都不是太严密。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缺位现象。

  以建设项目招标为例,广东省提出政府采购应该要有两个竞争:供应商竞争和代理机构的竞争。而现在基本上代理机构是由政府采购人指定的,这就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黎旭东表示,现在各地搞城市建设都是各市做自己的,缺乏一个来自更高层面的规范和指导,“城市基础建设应该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完全没有规定。”他认为应该要法制化。

  广州政府向水投集团“输血”的文件曝光后,也再度引发人们对投融资平台和政府之间关系的讨论。彭澎表示,城市投融资平台很多经营的项目都带有公益性,因此政府提供一定支持是合理的。

  “试想一下,如果把地铁和水务等领域都开放给市场,那极有可能就是通过涨价的方式来还债来盈利。”彭澎表示,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向政府伸手要钱的行为,不能一味去苛责。而就算把这些项目开放给民营企业,也是一样要财政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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