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约见式监管背后

2013年03月05日 01:59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郭奎涛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在提案中指出,政府部门偏重事前审批,疏于事后监管,导致很多企业通过审批后无人监管,滋生新的违法行为。

  互联网行业正在此列。《中国企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多为资质监管,准入门槛较低;传统事后监管制度难以满足互联网商业模式甚至是竞争手段的创新步伐,导致即使面对不正当竞争,监管仍然不得不以温和式的“约见”为主。

   不过,多位分析人士认为,“约见式监管”隐约表明,政府传统的监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政府必须在不影响互联网企业竞争和创新的积极性的同时,不断建立和细化相关监管制度,净化互联网行业发展环境。

   近日,某财经媒体刊登了一篇深度调查性报道,指责奇虎360的发展机制为“癌性扩散”,并怀疑奇虎360系列软件偷偷上传用户隐私信息。

   而在奇虎360公司CEO周鸿祎[微博]看来,这只是“3B大战”的一个插曲。在媒体沟通会上,他一边展示360软件拿到的各种测评证书,为自己正身;一边指出自从360推出搜索以后百度[微博]的市值已经蒸发了1000亿元,暗示这次事件是竞争对手百度在“买凶杀企”。

   “公安部监管杀毒软件,对杀毒软件有规范。工信部制定一个互联网的规范,这个也包括杀毒软件,这两个条例我们都是完全符合的。”周鸿祎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缺乏对杀毒软件日常活动的监管。

   对此,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分析说,政策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多为资质监管,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拿到经营许可证,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很少直接干涉。如今互联网企业频繁被相关部门“约见”,已经不在常规监管方式之内了。

   艾媒咨询CEO张毅评论说,必须承认,政策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还是比较包容的、温和的。无论是不正当竞争,还是与政府部门如抢票插件与铁道部的冲突,政府始终没有采取过激的处理方式。

   针对今年2月北京市工商局在“约见”中的行政告诫,奇虎360回应称,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工信部牵头,不了解为何工商部门会介入互联网行业间的市场竞争。而北京市工商局则指出,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依法查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职责。

   “互联网的监管比较庞杂,主要监管部门大约在20家左右,包括公安、工商、工信等常规部门,还有测绘等非常规部门,属于多头监管。这造成监管领域冲击的地方很多,大家都想去管,空白的地方也很多,因为大家都不愿意管。”赵占领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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