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代欣:水资源保护离不开严格执法

2013年02月17日 09:14  中国经济网 微博

  

  从环境保护部每年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来看,2000年以来,我国饮用水主要来源的淡水环境恶化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仍突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但这之后,恶性水污染事件并未停歇。

  如何才能有效保护好水资源安全?

  首先,要保护好地下饮用水源。当前,我国不少城市的自来水已经离不开地下水源的补充,健康饮水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作为储存于地表以下的重要水源,地下水是经历成千上万年涵养才形成的,由于其自我更新慢、连接成网等特性,一旦被污染难以彻底恢复至原有状态,甚至连控制污染范围也很困难。因此,对污染地下水源的恶行,必须出重拳大力惩治。

  其次,要加强对大江大河的保护。长江支流、黄河支流等7大水系支流已治理多年,却频出沱江污染、渭河支流污染等事件。这虽可归咎于肇事单位恣意妄为和监管不力,但这些流域的一些城市急急忙忙上一些存在较大污染可能的工业项目,也带来了水污染风险。这就要求相关流域的一些城市,摒弃短视行为,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再次,要尽快形成多方监督的联合治理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工业化国家大都曾经历过饮用水受到污染的困扰,但后来这些国家都较为妥善地处理了污染问题,并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他们的经验无外乎严格的立法、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标准、严厉处罚违规排污,特别是依靠媒体、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监督。

  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特别是严肃惩治机制。从之前发生的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来看,很多事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未受到严肃处理,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一方面是相关立法与处理机制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执法受阻屡见不鲜。可见,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不应停留文件中,必须落实到具体工作和执法中。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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