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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声明称幼儿食用“双汇”肠中毒不实

2013年01月10日 18:06  新华网 

  1月9日,双汇集团在官网发表声明,称有关西安两幼儿食用“双汇”肠中毒一事不实。声明全文如下:

  陕西省网络监管部门并全国各网络媒体:

  我是双汇集团新闻发言人刘金涛,2013年1月8日凌晨,西部网发布《西安两幼儿食用“双汇”肠中毒,厂家称未接到汇报》的网络新闻,随后,该新闻被多家网站转载。双汇集团对此网络新闻高度重视,在新闻刊发当日上午,派调查组前往西安调查事件真相。经调查核实,该报道严重失实,且该新闻没有作者署名,违反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调查经过公布如下:

  一、关于“两幼儿食用双汇火腿肠中毒”的调查核实。

  针对食物中毒的认定,国家有严格的认定程序和要求。1月9日上午,双汇调查组前往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了解情况,该院医务科负责人表示:医院从未确诊两幼儿食物中毒,所以也未根据程序上报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只是根据患者家属口述进行了对症治疗,经急诊处理后,两个小孩体征平稳后便离开医院。

  该院医务科负责人还表示,西部网记者在发稿前也从未到医院进行核实采访。网站所公布的诊断书照片,医生的诊断文字后面均加了一个问号,也就是未经确诊,网站记者忽略诊断文字后面的问号,直接定性为肉毒杆菌中毒对外发布,是不妥当的。

  双汇工作组又到当地卫生局和药监局了解,两部门表示,均未接到院方上报的有关食物中毒报告,也未接到新闻单位对该事件的核实采访。

  二、产品排查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13日,除该起投诉外,目前没有接到关于食用后中毒的投诉。

  三、后续处理

  1、双汇集团历来欢迎媒体监督,但希望媒体尊重客观事实,以对社会、对消费者、对企业负责的态度,报道事实;

  2、鉴于该投诉在媒体报道前已经处理完毕,我们视为处理终结,如果投诉者有更大诉求,请依法维权;

  3、双汇集团将积极配合、参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调查,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投诉。

  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同批次产品已送检,检测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双汇新闻发言人刘金涛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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