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部分新爱丽舍出租车被曝“缩水”事件,使得舆论重新关切这个行业内的一些潜规则。“减配高卖”、“份子钱”账本等乱象,很容易招致怨言。除此之外,这一事件也再次引来人们对本地产汽车垄断出租车市场现象的关注。
本报今天特意针对部分城市及其主流出租车的品牌做了一个梳理。容易发现,时至今日,本地产汽车垄断出租车市场仍是普遍现象。这个多年前就被批评的老问题,至今依然如故。
有些地方也做些表面文章,比如搞招投标,但招投标制度有时候却只是当成一个工具,其结果早已被操纵。最后入围者,往往仍是本地汽车企业。地方车企和政府之间的某种默契,很多时候正反映了政企关系间的扭曲。
本地产汽车垄断出租车市场,本质上是地方保护主义在出租车业的一种表现,至少在部分城市是如此。地方政府有动力让本地汽车在当地出租车业的采购中独占鳌头。护盘地方支柱企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税收与就业指标,而这些指标,又与地方官员自身的政绩多多少少联系在一起。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行地方保护之实,当然是有利益的,但在利益之外,更有成本。由于地方车企往往不是通过真正的竞争赢得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乃至损伤车企的竞争能力。同时,也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且不说“减配高卖”这类恶劣的行为,单是从消费的选择权来说,就被人为地压制了。另外,若政府行地方保护之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形象亦会受损。
有观点认为,地方保护主义符合地方官员的逻辑。这话不错,但这只是一个小逻辑。建立在此逻辑的基础上,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或被破坏,消费者的利益或受损伤。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更会留下许多的后遗症。显然,地方政府不能单从自身逻辑出发,而不考虑其他。
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问题,不只是体现在本地产汽车垄断出租车市场这一现象上。一些地方政府还通过补贴,鼓励和刺激消费者选择购买当地产的汽车。不当补贴的本质在于,汽车消费者所得到的实惠,是由车企所在地的公共财政所贴补,也即当地纳税人为车企消费者“埋单”——这又是一种不公平,亦是地方保护主义下的产物。
地方保护主义当然也不只是保护汽车业。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一些行业跨地区的重组就很难实现。如在产能过剩的钢铁业,要想实现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市场重组,即非易事。在目前复杂的钢企管辖关系之下,在现行的“分税制”下税收、税源安排和转移支付制度之下,各地方政府自然倾向于考虑本地利益,往往有意阻拦重组的进程。说白了,所谓地方保护主义,也正是在种种制度安排下的必然产物,而非偶然。
地方政府对于辖内企业的过度保护,不是好事情,但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绝非泛泛的批评所能见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路径至少有二:一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权限,合理划分;二是推进政府创新,厘清政府职能。二者的核心,是在明确地方政府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迫切的任务。很长一段时间里,许多地方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事实上也跟这“三位”密不可分。职能不清,加上地方官员的自身理性,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幽灵”难散。本地产汽车之所以能长期垄断出租车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也说明,对地方保护行为的抵制,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