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此大的收入差距面前,低收入群体不出现“被平均”、“被增长”的心理是不可能的。
印象中每年统计局发布当年平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时候,群众们总是或义愤填膺,表示自己被平均;或羞愧不已,觉得自己给国家拖了后腿。可以说几乎每年的工资统计都会遭致一片“被增长”的质疑。
因此,统计局为洗刷冤屈,据报道将计划从明年起分岗位统计平均工资,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等五个岗位,分别调查统计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解决现行调查统计制度中一些高收入岗位“拉高”了低收入岗位的工资水平的情况,以更好地体现个体收入差异。
笔者认为统计局此举确实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工资“被增长”的质疑,但恐怕按此执行后,群众仍然会对工资的统计状况表示不满,仍会有“被增长”的心理活动。因为我们的收入差距实际上包含了三个方面:其一是区域工资差别,北上广的工资水平比其他一线城市要高不少,一线城市又与二线城市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其二是体制内外差别,国企与民企之间,编制内与编制外之前的工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其三才是岗位之间,即高管与普工的收入差别。所以统计局的新招只是针对诸多较大差距的其中一方面下手的,其效果有限,很难解决顽疾。
除此之外,我们再从公众“被增长”的心理方面来分析会发现,“被增长”心理并非是我们客观的反应出每个人的工资水平就会消失的。“被增长”心理并不是简单的统计不实不客观而产生的质疑,实际上它是中低收入群体对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公产生的焦虑。而不论我们再怎样分类、细化被统计群体,甚至具体到每个人头上,整体的平均工资数据还是要出的。在这个前提下,过多的细化不但无法让群众消除“被增长”心理,反而会由于公布出来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一线工人的工资差距过大而引发新的社会焦虑。
因此要真正消除工资“被增长”心理还有赖要先解决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但我们的现状是收入差距未见缩小,反而在各种提高收入政策之下逐年扩大。据统计数据,2005年——2010年,从区域看,城镇居民高低收入差距由2.33倍扩至2.41倍;从98个行业大类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由7.8倍扩至11.9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虽呈现缩小趋势,但绝对值仍在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也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数据来源《辩证看 务实办》)。可以说,这些数据才是我们为何会有“被增长”想法的真正原因。
在如此大的收入差距面前,低收入群体不出现“被平均”、“被增长”的心理是不可能的。
而在如此大的收入差距面前,低收入群体不出现“被平均”、“被增长”的心理是不可能的。因此笔者也多次提出,如果工资增长不是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群体,那么宁可不要去人为的增长和提高各种工资指导线,这样做只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我们只有现行完成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将劳动者工资增长水平与企业利润同步,并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等调节收入分配的个功能之后,再来谈怎么全体增长工资才合情合理合适。
笔者认为,统计局毕竟不是一个问题的解决机构,而是一个数据统计机构,那么就应该客观真实的反映数据,没必要为自己的数据会引发什么社会问题而顾虑颇多,甚至修改统计口径、标准和采样对象,来达到上级要求数据的目的。而对于长期有“被增长”嫌疑的人均工资,该是多少便如实是多少,我们也只有看到大部分群众都在水平线以下,才会明白收入分配不均达到了什么程度,也能有改革的呼声,给予政府尽快完成收入分配改革的压力和动力。
王亚煌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