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最近在犹豫,要不要离婚。
当然是假离婚,为了买房。如你所知,外地户口需要5年北京纳税证明方可买房,北京户籍只能再购一套房。这位朋友其实是有购房资格的,假离婚是希望再买房能享受首套房优惠。问了中介才知道,即使离婚,单身买房也算第二套,因为之前已经贷过款了。
假离婚,是限购政策带来的社会效应之一,但这是负效应,不是正能量。假离婚必须对自己的配偶抱有极大信心,因为我们也听说过某一方趁机将此变成了真离婚。
首套房与二套以上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均有较大区别。我承认自己是力倡将首套房优惠固定化、长期化的鼓吹者。但有的专家不同意,甚至建议取消首套房优惠。其主要理由是,这项优惠被某些有产者尤其是富裕人群占去了便宜。
这位专家告诉我,他们做了较长时间的调查。但他没有告诉我,那些富裕人群通过什么办法占到了首套房的优惠便宜。我只好乱猜,想必也包括了假离婚。可是,我听说高收入家庭尤其是女主人,往往对假离婚敬而远之,就怕小三趁虚而入。
或者是以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专家会说,富人们本身已有七八套房子,子女买房居然还享受首套房优惠,理论上加剧了不公平和贫富差距,所以呼吁取消首套房优惠。我的意见是,你不能因为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漏洞可钻,就取消了之。哪项政策是完美无瑕的呢?
毫无疑问,限购政策也有瑕疵,但你取消限购政策试试,房价不暴涨才怪。但是,另一位专家的思考倒值得注意:限购政策实施前,有没有进行多层次的调查、论证,对政策实施效果有没有预见、预案?除了制定者,没有人可以回答,因为我们不知道它的决策程序。
想知道某项政策的决策程序?这个要求似乎有点高。但对于关乎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人们还是希望决策过程的信息越公开透明越好,如果能召开听证会、论证会、辩论会,就更好了。譬如开征房产税的问题。
反对开征房产税的人,观点之一是说,既已交了土地使用费(相当于土地税),又交房产税,是重复收税。支持的人说,一个针对的是占用土地,一个针对的是持有房产,并不矛盾。一些西方国家也是既收土地税,也收物业税(房产税)。
反对者又说,现在我国的税负已经太重,纳税痛苦指数位居世界前列,当务之急是减税而不是增税。支持者说,开征房产税的同时,可以取消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并减免其他流通环节的税费等,使居民税负不会因之提升。
反对者再曰,征房产税除了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对降低房价,调整贫富差距,没半毛用处。支持者说,这话说得太绝对了,税还没征呢,就先将结果端出来了。要是我说你是既得利益集团,家里房子多,所以反对征税,你会怎么想?
有些朋友看了会说:你这不是自说自话么。是,因为没有这样的公开场合可以辩论,就自己跟自己辩论了。看任志强和贾康在微博上辩论房产税,我忍不住想,能否将各阶层的代表召集在一起,专门讨论征收房产税的利弊得失,以供决策之用?
毕竟,房产税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曾经无数次听闻别人谈论行政体制改革、决策程序改革的迫切性,房产税似乎是一个非常适合的切入点和试验基地。它不涉及政治,不存在外来的压力。经济学家、行业专家、律师、媒体、开发商和消费者坐在一起,辩它3到6个月,届时很多事情就清楚了。
我是征收房产税的坚定鼓吹者之一。重申一下,我倡议的房产税,绝不是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而是对家庭第二套以上住宅征收高额累进税率(8%以上)的房产税。我个人认为,这种类似奢侈税的房产税,既可以抑制房价,也可以调节贫富差距,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甚至还能间接起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肯定有很多人不相信。所以,我特别希望政府部门能组织一个有关房产税的咨询委员会,不管你是左还是右,民间还是官方,各界代表人士像个议员一样把这事辩论透了,征要征个明白,不征也知道原因。不知决策层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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