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成山镇的周先生在某商场刷卡预约购物,商家却无货可供。东西没买成,退款时却被扣掉了89元的刷卡费。
16日,荣成成山镇周先生到当地一家大型商场购买电冰箱,他看中了某品牌价格为1788元的电冰箱后,便使用银联卡刷卡付款,商场承诺第二天送货到家,于是周先生就回到家等待商场送货上门。然而第二天,周先生却接到商场通知,称他购买的电冰箱缺货,让他换购其他型号的。周先生不同意换购,要求退还货款。商场答应退还货款,却在退款时,扣掉了周先生89元的“刷卡费”。
成山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商场调查处理。商场工作人员坚持认为,使用银行卡产生的刷卡费,是按照5%的比例收取的,商场统一规定由顾客承担。对此,工商人员向该商场讲解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指出其做法是错误的。经过调解,商场如数退还了周先生的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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