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一个多月前,全国人大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征集到社会各界的意见超过30万条,超过了去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23万多条意见。社会的参与热情表明,大家期待修改后的《预算法》让各级政府变成“看得见的政府”。
高效率的财政税收,是维护国家经济繁荣的长效机制,也是支撑社会保障的最坚实的基础。当前,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正在向深层次推进,一个重要的突破口是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持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出从三个方面来看待当前的财税体制改革:
迟福林:最突出的是加大了以民生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我们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民生领域投入最多的是基本公共服务,我们已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所以这为到2020年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下了重要的基础,这是财税体制改革最突出的亮点。第二,我们现在已经开始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在加大县级财政能力方面有了一些初步的进展。第三,在整个财税体制尤其是财政支出结构方面也有了一些进展,尤其是现在在公共服务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比重,开始逐年提高。
经过了30多年的改革探索,中国基本上形成了符合国情的财税体制。但是,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和税收收入权力,存在着许多不对称,要想有效释放经济增长的动力,财税体制就得有所突破。
迟福林:目前中央和地方在财权的分配上面,一是中央、地方的事权、财力还不相匹配,这使得地方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财力还是不足的。第二,应明确中央地方财税关系改革的基本目标,要初步实现转变,以经济总量导向的中央地方关系,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导向的关系转变。第三,要确保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所必要的财力,如如何适度扩大地方政府在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如何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的中央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等。这个转型对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都会带来一些重要的影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此点评。
贾康:我们现在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处理上面,有几个要点可以提到:一是要坚持1994年的基本制度成果,分税制是跟市场经济配套的基本制度框架,这个方向一定要坚持。第二,要充分认识省以下不能进入分税制所带来的副作用,要积极研讨和形成可行的推进方案,去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已经看到的扁平化改革,应该继续积极地往前推进,这样减少省以下层级以后,在扁平化的新的中央、省、市县三个层级的框架之内,要争取把省以下分税体制由原来的不可贯通落实,变成可贯通、可落实。第三,在过渡过程中间,短期、中期的一些措施要积极考虑,如打造县级财力保障制度,优化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特别是对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以及积极地探索合理的横向转移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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