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9日讯 (记者 刘永晓)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根据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改革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此次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在此次试点取消医药加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的,药价要降低15%左右。各地要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多种收费方式相互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通知》还指出,各地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要与财政、医保等政策进行衔接,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而对于调整医疗服务费用的问题,此次会议也作出了明确的工作提示,即三个“同步”。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同步,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控制药品费用同步,促进医疗机构不断规范诊疗用药行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保支付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同步,确保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会议强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补偿机制改革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医药价格改革是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建立新的补偿机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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