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价格战”已经引发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了解到,发改委价监局近期已经对电商“价格战”展开调查,初步调查认为,价格战过程中,有电商的促销宣传行为涉嫌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发改委将对此行为依法惩处,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结论及罚款数额。(9月5日《新京报》)
原本以为,电商既不存在行政垄断,也不存在技术垄断,只要进入这个行业的大门始终是开放的,永远不用害怕价格战会“消灭竞争”。而作为消费者,我们当然欢迎这样的价格大战,管它噱头不噱头,管他是在打击谁,真金白银的实惠才是最重要的。可谁曾想,热闹了半天,原来是一场空喜欢!
其实不仅是空喜欢,而是被人家给忽悠甚至欺诈了。监管部门说的是“涉嫌”,那是为了“避嫌”。事实上,自从电商“开战”以来,他们除了施展其“嘴上”的功夫,压根儿就没有给消费者以多少实际的利好,更没有兑现许下的承诺。
在这里,“电商价格战”起码涉嫌“四大罪状”:一是三家电商均虚构原价。即促销价高于原价。二是未履行“零毛利”承诺。京东商城(微博)曾表示,所有大家电将在未来三年内保持零毛利,可抽查发现,不少产品即使促销后的毛利率也达到10%。三是标明无货实际有货。有的电商承诺低价出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标明无货,而实际的调查结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四是重合商品少。在价格战中,产品重合度很低。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其他商家根本没有,自然无从比较其究竟是否为最低价。
不用说,上述“罪状”无论哪一条,对消费者而言,都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把戏,都是口惠而实不至的勾当,于其说是涉嫌欺诈消费者,倒不如说是公然欺诈消费者才更符合实际。
好在消费者不是好欺诈的,监管部门也不是摆设。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电商不惜以价格战为噱头,明里暗里却在合伙干着欺诈消费者的不法勾当,那么他们就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我们期待监管部门的“依法惩处”确实能够触到商家的痛处,真正起到杀一儆百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同时,作为消费者,这场“战争”无疑也给我们上了活生生的一课。它再次提醒我们,千万不要轻信商家的任何花言巧语,时刻擦亮眼睛,处处小心谨慎,不为忽悠而出手,不为“便宜”掏腰包。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消费者再精明,往往也“斗”不过唯利是图的商家,特别是结成同盟的商家。(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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