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上铺乘客掉落的枕头,打翻桌子上的热水杯,造成下铺乘客烫伤。由于在责任分配与赔偿数额方面产生分歧,下铺乘客近日将上铺乘客起诉到海淀法院,索要各项赔偿2万元。
小刘称,今年4月,在北京西发车的K179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保定时,上铺的李女士不慎将枕头掉落,砸翻桌子上的热水杯,致使她被热水烫伤。李女士陪同小刘在保定站下车到保定市一家医院就诊,因烫伤严重,当天下午返京到北京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李女士的行为造成小刘躯干、右上肢烫伤面积7%、Ⅱ度烫伤,共住院55天,住院期间由小刘的母亲请假陪护。
小刘认为,由于李女士的失误,才造成她的烫伤,夏天炎热,她却遭受病痛的折磨,留疤的可能性极大。李女士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赔偿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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