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 杜晓山
尤努斯去年出了一本书叫《企业的未来》(Building Social Business),我读后认为社会企业也可以算作是小额信贷的一种独特创新。在《小钱大用》这本书里面,哈佛Rosengard教授谈到社会企业家是企业家的一个子类,他也要创造价值,要进行创新,但是这个价值中商业价值只占了一部分,甚至为零;而社会价值占了它的全部或者至少是部分。Social Business跟Social Enterprise的区别在于,Social Business连1%的回报都不要,回报全部用于再生产。于是我开始思索在微型金融领域哪些算得上是社会企业。
传统银行帮助社会企业是很常见的,债权、股权投资或者做社会发展项目都可以,但传统银行本身并不是社会企业。而格莱珉银行则符合社会企业定义,因为它是一家穷人的银行。目前,格莱珉银行96.5%的拥有者是贫困的贷款人。这些贫困的股东们推选他们的代表进入股东会,格莱珉银行所做的决策由股东会说了算。所有雇员包括尤努斯自己均不是股东,待遇相当于公务员和国有银行职工,低于私人银行。
当然,格莱珉本质上还是一家银行,努力赢利以支开销,保护自己在未来不受到打击,并且继续扩张。与其他企业不同的是,格莱珉银行不纯粹以逐利为目的,重点集中在股东利益上,而不是让他们的投资马上获得现金收益,换言之,是真正地帮助穷人,而非利润最大化。机构需可持续发展,但利润率不是衡量成败的核心标准,核心标准是社会目标的实现——即如何帮助穷人,让他们、让社区、让社会、让这个地区和国家在扶贫领域取得实质的效果。尤努斯的一个理论基础就是社会是多维化的,即使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理论也不能代表所有人、所有企业。亚当·斯密的著作既有《国富论》也有《道德情操论》,但现在大家只读《国富论》,没有人谈论《道德情操论》。
凤凰台与梁晓声有个对话,标题是“中国从文革到现在一直在病着”。文革的中国过于强调精神,今天的中国又走到另一个金钱万能论的极端。中国社会那时候病着,现在还在病着,不同的病。借用《小钱大用》序里面的一句话:“如果说金融服务是现代社会的血液,微型金融就像毛细血管,让本来已经没有生机的身体部分重新充满活力”,希望中国的微型金融机构能像格莱珉银行一样,用创新创造一个属于社会企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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