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本周二),成都商报曾经报道《四川研究落实投资者减负政策 即将出台相关规定》。8月29日,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向辖区内券商发出通知,督促券商调整证券交易监管费、经手费和过户费。该通知中还称,“如发现违反本次通知要求的,将按照协会自律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协会下发紧急通知督促降费
上周五,广东省证监局率先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券商落实下调证券交易费用为投资者减负的相关政策。本周一,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证券监管机构了解到,四川也在研究落实投资者减负政策,并即将出台相关规定。昨日,记者获悉,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已于8月29日发出《关于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下调证券交易费用的紧急通知》,并于昨日下发到各家证券经营机构。
据了解,昨日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专门就此事召集各家机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落实相关规定。而根据协会下发的通知,协会要求券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A股证券交易监管费、经手费和过户费收取标准。同时,还要求券商向投资者做好解释、服务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指出,和广东省证监局上周发出的相关通知相比,四川省的规定相对更为笼统,并没有广东省的规定细致。不过,四川省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协会将在下半年的大检查中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执行本次通知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本次通知要求的,将按照协会自律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收费标准下周起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四家期货交易所联手,再次大幅度降低A股交易经手费、过户费和期货交易手续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施。按照监管部门不断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减轻投资者负担的总体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成交金额的0.00696%双向收取,降幅为20%。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交易过户费将按成交面额的0.03%双向收取,降幅为20%。
证券市场这次收费调整,在今年剩余的4个月内预计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6亿元,加上6月1日起实施的上次降费和市场监管费下调,7个月内合计降费42亿元,三次降费按2011年市场成交量测算,全年可降低证券市场交易成本67亿元。
目前来看,除广东省和四川省外,还没有其他地区监管部门下发通知,督促券商落实为投资者减负的政策。
成都商报记者 曾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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