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件事颇引人关注,一是辽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擅自出境不归,一是河南淮阳县的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等因谎报事故伤亡人数被停职。两件事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信息的真实发布和及时公开问题。如果不是网上追问书记去向和群众举报死亡人数,两件事到现在可能还是暗箱状态。
客观来说,政府对信息公开越来越重视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提出着力推进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信息公开;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招投标的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的信息公开。每一“公开”的涵盖都很广,拿民生来说,就提出要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所有征地拆迁项目都要严格依法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程序,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推进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它能主动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自己和监督自己。这又引出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必须让人民充分了解政府信息,知道政府要干什么、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比如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去年全国开工建设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今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年底前基本建成500万套。短期内,百万千万套的投入,各地各环节究竟做得怎样?没有信息公开就无法切实做出评价。又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巨大,按有关报告大约50%的平台贷投向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那么其余50%到了哪里?会不会有部分流进了楼堂馆所一类的行政管理等日常开支?没有信息公开也无法判断。
在现实中,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比,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到位、不便民等情况仍普遍存在。遮遮掩掩踢皮球,流于形式,片面裁剪信息等,不是个例。不少机关和官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一种特殊的“行政许可”,即使不公开也不会被问责。
法治政府必是阳光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是阳光政府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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