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陶杏芳 深圳报道
8月29日,深圳市本级“三公”经费终于揭开面纱,公布了四个数字。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向市五届人大十七次会议提交的报告,深圳去年市一级单位的“三公”经费合计支出6.25亿元,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68亿元,公务接待费1.28亿元,出国(境)经费0.29亿元。
根据上述数据,深圳市去年“三公”经费超七成用于公车。
而先前承诺要公开的深圳大运会的整体经费并未在此次会议上公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乔家华在报告中说,目前大运会经费审计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后将进行公布。
报告指出,深圳从2009年开始,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大幅压减,并实施动态监管和规模总控。深圳市财政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2010年各部门统计的“三公经费”数据和2011年对比可知,深圳实现了压缩的要求。
公共预算志愿者、中国预算网负责人吴君亮则认为,在现实执行中,许多单位的“三公”经费实际上是包含在项目经费的支出中,并未被列为“三公”经费的预算,因此,6.25亿元不一定能完全代表深圳市一级的“三公”经费真正的数据。
今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解决“三公消费”终有法可依。
按照国务院要求,北京、上海等城市相继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广州市41个部门也在7月前公布了201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但各地方政府都未将“三公”经费细化到项。
深圳公布的数据相对简略,仅呈现在提交人大审议的“三公经费”单独编列中,数据也只是涉及到2011年。
深圳市财政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接下来各部门将分别公布“三公”经费,在市人大批复决算报告后,在各自网站统一公布。
多名专家学者建议,政府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预算只公开到“款”或者“项”,还是很抽象,必须公开到“目”,才是一本真正能让公众看得懂的账本。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则指出,目前我国没有对口的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程度、时间做明确的规定,这让政府在公布“三公”经费的时候,有很大的灰色空间,怎么公布,什么时候公布,决定权都在政府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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