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戈
保障房本是不折不扣的民心工程,也是对历史欠账的弥补,速度适当加快是可以理解的。但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为何仍会给人运动式建设的认识?很多人质疑3600万这个数字是不是拍脑袋的结果,我更多思考的是它背后的程序和制度设计。
虽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搞解困工程、安居工程时,各地就制定了若干规定、规范,但很遗憾,总体而言,目前的保障房是个典型的“双边工程”,即绝大部分地方仍是边推进建设边进行制度设计。
稍稍关注保障房的都知道,“建设”只是它的第一步,“分配”是它的第二步,“运营”是它的第三步。每年要筹集庞大的建设资金,固然愁坏了各地的市长和区县长们,但若分配环节出了问题,也有可能前功尽弃。所以,自从中央提出保障房五年计划,我就不停呼吁要建立保障房公开透明的分配机制。
如你所知,虽然“主流是好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问题。从现实主义的态度出发,这么大规模的保障房,出点问题也是正常的。但有些问题是不可原谅的,如工程建设阶段的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在分配环节的腐败、寻租。
经济学家早就告诉我们,审批制是寻租的温床,只要有审批制,就一定会有寻租。保障房也不例外。在挤压寻租空间,唯有公开透明。所以,保障房审核之后都必须公示。有些寻租行为是见不得阳光的,譬如河南项城公示后被发现有42名未成年人获准购买经济适用房。
有些即使公示了,你也发现不了什么问题。街道办事处公示的保障房名单,你一个人都不认识,焉知其真假?再如,某个小区5栋保障房都被某单位买去分了,除非分配不公被内部人举报了,否则它公示了外部人也只是看个热闹。
更多的保障房甚至不屑于告诉你分给了谁。尤其是为公务员定向建设、定向购买或定向配售的保障房(包括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这一点,在部委云集的北京,颇有代表性。在寸土寸金的城区,你能看见一片片豪华的保障房,却不清楚它属于哪个衙门。它们从来没有公示过,好像这也是国家机密。
为什么保障房在很多地方被认为是福利分房的回潮?这是因为,第一,各地的政府权力部门、国有企业,都是保障房的大户,是首先保障的对象;第二,这些机关、企业以成本价买到的保障房,几乎与商品房无异,售价却只有周边商品房的几分之一。如北京三环边某部委的保障房,售价只有6000多元,周边商品房却达3万多元。
但是,最多过5年,这些保障房就可以上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金收取,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上市交易,我称之为保障房的后期“运营”。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差,为寻租客们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真正替他们打开方便之门的,却是允许保障房上市。
聪明如你已经明白,为什么很多公务员分了一套保障房又分一套,为什么很多国企建完普通保障房又建别墅式保障房,就是因为这些保障房变现后可获高额收益。哪怕房价在禁售的5年之内原地不动,变现后的收益也高达四五倍,京沪一套保障房动辄增收二三百万元,何况有些家庭谋得了几套。
房地产调控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变革房地产制度,而变革房地产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改革保障房的分配和运营体制,核心是绝对禁止保障房上市,完全封堵其变现机会。保障房如果要转让,只能由当地政府以当年公布的保障房基准价收购。
保障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居住权,而不是为其提供创造利益的空间。放眼世界主要经济体,有几个是允许保障房以市场价变现的?
国家和地方层面必须立即立法。然而,几年过去,《住房基本保障法》难产,改名为《住房保障法条例》也还是迟迟出不来。北京市和其他省市也早就酝酿要出台法规禁止经济适用房转让,改由政府收购,也没有下文。
恐怕还是利益使然吧。对制定法律法规有话语权的人们,往往是保障房的最大受益群体之一,封堵保障房的变现后路,舍弃自己的巨大利益,非有自我革命、自我牺牲的勇气不可。他们是可以期待托付的么?(李一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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