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销售假冒劣质桶装水6300桶
犯罪团伙被越秀检察院批捕
日前,越秀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魏某顺。该案是近年广州市首例销售假冒名牌桶装水案件,该院受理后仅用3天就快速办结该案。
经查,魏某顺等人从2012年3月至7月间,在越秀区洪桥街某商铺利用甘兰饮用水店销售假冒鼎湖山泉、景田百岁山、水之星等品牌的桶装水6300多桶,销售金额共10万多元。2012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在洪桥街某商铺将犯罪嫌疑人魏某顺抓获,当场缴获假冒名牌桶装水32桶、空桶120多个,用于运输假冒桶装水的改装电动自行车两辆、送水记录本一批。
经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缴获的假冒名牌桶装水质量不合格。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正品桶装水的进货价为12元,假冒名牌桶装水的进货价为4.5元,约为正品进货价的1/3,而真假桶装水的市场销售价均为16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