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假古董之殇(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7日 21:47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单一良 姚炎中报道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古董市场也开始繁荣。新华社报告显示,中国已在去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艺术和古董市场,所占全球市场份额达到30%。排名第二的美国占比29%。

  在这种繁荣下,古董市场却是“鱼目混杂”,不仅是赝品几多,而且古玩鉴定专家也有“赝品”。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王立军表示,我国目前不仅古玩收藏市场混乱,古玩鉴定专家队伍也非常混乱,我国目前起码有几十亿件大大小小假文物在民间流转。

  “考古界有句话是说古玩市场的:95%的‘行家’拿着95%的钱买95%的假货。这句话就是要告诫大家,去古玩市场买‘古董’一定要谨慎。街面上遇到所谓的‘古董’,喜欢收藏的朋友不要听卖家的忽悠,拿不准的话可以找懂行的朋友去看看,以免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钱花了却什么也没得到。”李华杰告诫道。

  购买古董并不受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北京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艺术品消费具有投资的功能,不能将它看作是普通的商品消费。“一般来说,高价买艺术品并非是为了使用,更多的是为了保值或者是投资,因而它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并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行业漏洞导致鱼龙混杂

  除了艺术品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专家鉴定也做假令收藏者非常头疼。专家将赝品鉴定为真品,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专家确实眼力不行,知识欠缺;还有一种原因涉及到专家的人品和道德操守,拍卖公司要赚取佣金,佣金又跟随拍品的拍卖价格浮动,专家鉴定同拍卖公司、委托人利益息息相关。

  其实,在拍卖流程设计中是有一个评估鉴定环节的,为保证拍品价格适中,拍卖公司在印刷图录前会召集专家团,对所征集的所有拍品逐件进行综合评估鉴定。这意味着拍卖公司评估鉴定的是拍品的商业价值而非真伪判断。

  拍卖公司一般对真伪避而不谈,因为按照《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997年《拍卖法》开始施行时,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这条法规制定的初衷是为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不料现在却成了拍卖公司的赝品免责金牌。

  拍卖会上的赝品现象也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注意。为切实加强对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管理,促进文物拍卖市场健康发展,针对当前文物拍卖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今年国家文物局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从对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规范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毕竟行业的规范、鉴定专家和机构的培养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理性和诚信这两大市场精神也会日渐引起从业者的关注。而收藏者自身更要有专项的学习和研究,如果没有相应的功夫,盲目投资,就会出现钱多人傻的笑话。董国强建议,藏家应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与眼力,增加知识积累,不盲听盲信,同时结合专家意见,尽量做到防范于未然。

  “古董、艺术品‘拍卖不保真’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专门谈道。

  “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时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宋新潮说。

  “当然,拍卖的古董、艺术品未见得没有瑕疵,例如一件古瓶可能会有瑕疵。这与‘不保真’是两个概念。将来拍卖者不仅要‘保真’,还要把瑕疵告诉公众才能交易。”宋新潮表示。

  假古董+假评估=学术自由?

  商人谢根荣为了从银行骗取贷款,找人做了两件“古董”:一件“金缕玉衣”和一件“银缕玉衣”,又请原中国收藏家协会秘书长王文祥、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杨伯达等五个专家给“古董”做评估。围着玻璃罩子走了一圈,这5个文物鉴定界的顶级专家居然就给置于其中的“金缕玉衣”出了24亿元评估天价。

  因谢根荣巨额贷款诈骗案的案发,公众才得以见识到这一轻松高效的“鉴宝”过程。对于这一完全不合规矩的“评估”,王文祥说:“只要文物不上市场,专家签字谈不上什么风险,这是学术自由。”

  真没料想到,当假古董遇上假评估可以诞生“学术自由”。这要“感谢”这起巨额贷款诈骗案,否则那些尊重学术、仰慕专家的公众,哪能想到“学术”也可以如此自由?

  学术自然是专家的事。专家因在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或独到技艺而成为专家。以文物鉴定为例,只有文物专家才能对一个“物件儿”是否属于文物之列,价值几何做出鉴定,别人是没有发言权的。专家就有这个学术权力。

  学术又不仅仅是专家的事。专家结论的影响力往往会超出学术圈,有的甚至牵连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商人谢根荣深深地明白专家的价值。当银行行长凭经验发现谢根荣在骗贷后,谢根荣出示了专家的评估报告。果然,顶级专家的集体签名打动了行长,4亿多元资金继续流向谢根荣的腰包。

  对那次给出24亿元评估价的“鉴宝”过程,专家们现在回忆为“主要是靠眼睛看,然后一起商量了一下”。王文祥承认,当时谢根荣已经表示过,“金缕玉衣”、“银缕玉衣”是他买来零散的破碎玉片穿起来的。杨伯达说:“我没把它当成鉴定活动,而是当成一种友谊活动,是客串性的。他们请你来,给你一点鉴定费,你同意他们的意见就完了。”如此淡定、如此随意,恐怕是他们明了评估是个过场,谢根荣要的只是符合他需求的评估报告。

  尽管专家口口声声称“签字谈不上什么风险”,但事实上,他们明白自己做的事情根本不是学术,也深谙自己签字的威力,所以才会在将破碎玉片“脱胎换骨”为“金缕玉衣”后叮嘱谢根荣,“这东西不能拿去交易,否则犯法”。可见,他们十分清楚谢根荣花费几十万元评估费找他们的真正目的,否则这殷殷嘱托缘何生发?

  拍卖乱象亟待重拳猛打

  据了解,2011年2月17日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强调要认真治理拍卖企业“知假拍假”问题,反思拍卖标的审核“管真不管假”的错误做法。

  陈兴保等专家建议,当务之急要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即成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机构指导拍卖评估,由权威专家鉴定与科技检测相结合,并全程公证。同时,为保证鉴定的独立性,鉴定师不应与任何拍卖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张延华表示,日前中拍协已下文再次强调要求拍卖师谨慎执业,不参与各类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但规范市场,光靠约束拍卖师还远远不够。她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鉴定机构及专家的执业表现、各大拍卖公司的税收以及企业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所有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的真实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拍卖法要求留档,为追查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7月2日,国家文物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对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规范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报审材料中,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对出具虚假征集鉴定意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专业人员资格。

  针对网民“修订拍卖法”的建议,张延华表示认同。她建议首先必须修改拍卖法的适用范围:“拍卖法不应只管拍卖企业,不管拍卖行为,只有将卖、拍、买三方共同纳入法律制约范围内,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制拍卖乱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拍卖法应要求拍卖公司在成交后公开缴税凭证;第61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中方再敦促日方立即释放保钓人士 专题
  • 体育中超-国安主帅回击外界质疑
  • 娱乐淫魔门增重量级女艺人 曾演偶像剧(图)
  • 财经海口限购令遭破解:外地人购房零限制
  • 科技小米手机性价比真那么高吗?
  • 博客刘志军被捕细节存疑 我们怎样丢掉琉球
  • 读书民国艳舞表演(图) 战争中受尽凌辱的女人
  • 教育90后冷眼观美国高中:15岁被托运到美国
  • 育儿两款日本奶粉在港被查碘量低 微博关注
  • 健康专家教你怎么配镜 劣质餐巾纸生产流通链
  • 女性凯特表妹登男性杂志 入秋必败明星单品
  • 尚品谁住在全球最贵富人区 七夕50款情人礼
  • 星座周刊自投罗网的一周 测试劈腿报应
  • 收藏错版奥运纪念币价翻倍 书画常见作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