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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收费站冷血事件频发 规定非收费挡箭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7日 14:50  中国经济网微博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8月2日凌晨,吐乌大高等级公路风力发电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致5人受伤,特警驾驶警车送伤者去医院途中经过柴窝堡收费站时,与收费员就该不该交过路费发生争执,特警因担心耽误抢救伤者,交费后通行。高速公路一再发生的冷血事件引起讨论,在国家已经出台规定高速路节假日可免费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和收费公路的经营者们何不将一些紧急情况也纳入免费通行的范围呢?

  高速公路"冷血"事件频发

  北京暴雨坚持收费致车辆被淹

  7月21日,北京的一场暴雨使得首发集团成为了众矢之的。在救援的紧要时刻,京石高速北京段越来越拥堵,收费站仍继续拦车发卡或收费,驾驶者在耐着性子缴费后,将沿着渐低的地势驶入一条下沉式路段,从而落入一个最深超过5米的水潭中。现在已经有80位在京石高速受灾的车主找到首发集团,要求索赔。

  当晚,首都机场高速也出现了同样的状况。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主告诉记者,他驾车到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处,看见前面排着五六辆车等待缴费,“当时收费处积水有半个车轮那么深。”车主很担心车子突然熄火。网友们纷纷表示,机场高速收费“缺乏人性管理”。对此,首发集团工作人员证实,对于类似的极端天气,收费处未接到暂停收费的通知便不会停止收费。

  新疆一警车救人紧急送医被卡在收费站

  8月2日凌晨1时许,吐乌大高等级公路风力发电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爆胎与一辆货车相撞,轿车上5人受伤,特警驾驶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柴窝堡收费站时,与收费员就该不该交过路费发生争执,警车一度被卡约有两三分钟时间。特警因怕耽误抢救伤者,交费后通行。收费站负责人表示,按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军车、120急救车、辖区公安的制式警车才能免交过路费。由于该警车是乌拉泊辖区范围的,不属于柴窝堡辖区范围,理应要收费。

  车主遇劫身无分文 收费站不放行要其用手机抵押

  从湖北开车回东莞的邹先生,日前在湖南境内的高速路上遇劫,车上所有人的现金、银行卡、笔记本电脑和身份证等洗劫一空。身无分文窘迫万分的邹先生等人,在湖南警察的帮助下,湖南境内一路免费畅行。不过到达广州太和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执意不肯放行,没收到钱就没得商量。邹先生想把没被抢走的一只手表押在收费站,工作人员仍然不同意:“我又不知道你的手表到底是不是值几百元,要留就留下你的手机。”两个小时过去了,因为天气极热,加上饥饿与疲倦交织,邹先生和车上几人都将近虚脱,幸好他的朋友在最后关头将钱送到收费站,他们才被放行。之后,高速公路方面表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其实只是按程序办事,他们并没有权力免除任何人的过路费。

  公路本姓“公”坚持收费太冷血

  高速公路本姓“公”

  修建公路,尤其是修建市际、省际公路,其根本目的在于为国民提供生活和生产的便捷条件。在公路上设卡收费和过度收费,不仅扭曲了用于修建公路的公共财政的性质,同时也把公路由“提供便利”变成了“赚钱机器”。在中国,许多用公共财政款项修建起来的公路,已经卖给某些公司,由这些公司来进行经营维护。这与其说是在财政上“甩包袱”,还不如说是进行特殊的利益输送。因为众所周知的是,在现阶段,公路修建之后,只要收费站点一设,赔钱的买卖还真不多见。这一点,由那些上市的收费公路的年报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坚持收费太冷血

  公路是公共产品,作为其组成部分的收费站,要体现出公共产品的“服务性”与“人性化”,所以人们才会对这些冷血的坚持收费事件觉得愤怒。高速公路不再姓“公”,本应该有血有肉的收费工作人员成为强大吸金机器上的牢固一环,并且对自己的不尽人情行为振振有辞。它不仅显示出此种行为之荒谬,更尽显于强大的收费机制下,谁都可能成为冷漠利益的一部分。

  一座风不能过、雨不能过、公民生命不能通行的收费站,必须要承担围观者的不齿与骂名。显然,类似的事例不能重演,而这指向的是更大的问题:如何找回高速公路的公共属性,如何遏制地方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的狂热以及由此造成的收费泛滥?

  或酿严重后果

  普通车辆遭遇收费冲突,或许只是尴尬,换成急救车辆,情形可能就严重多了。几年来,许多地方都曾发生过急救车辆因公路收费纠纷耽误病人救治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如2008年7月,广西平乐县发生喷血病人因收费站耽误而失去抢救良机的事件。有的甚至引发官司,如2004年4月28日,云南玉溪一急救车辆因未能交缴通行费被堵收费站25分钟导致伤势较重者死亡事件。事后,家属将公路公司告上法庭,法庭最终判定公路公司负有责任,需要作出经济赔偿。

  规则不是坚持收费的挡箭牌

  诚然,目前没有车主被打劫、抢救伤者等情形可以免费放行的规定,收费站坚持收费并不违法,却有违社会公德良知。面对救人警车,收费站坚持收费的理由就是“有法可依”。但是事有轻重缓急,人命关天,救人如救火,理当两害相权取其轻。收费站工作人员不能以无权给非制度允许的免费人员免除过路费为借口,而漠视他人生命、安危,大有“留下买路钱来,我哪管他洪水滔天”之势,与“7·21北京暴雨”中水漫轮胎京港澳高速仍冷血收费有得一拼。

  应当建立合理制度 紧急情况可免费

  国务院日前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括7座以下小客车及摩托车都被列入免费范围。免费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也就是说,长假免费7天,小长假免费3天。根据国务院文件,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在实现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客车通行费的同时,也应将严重交通堵塞、极端天气、遇劫、抢救伤病员等情况也纳入免费通行范围,让收费更为人性化。有关部门收费公路的经营者也应该作出积极回应,改掉唯利是图的老毛病,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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