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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领域多举召唤民间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7日 03:35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26日电】从商场超市到美容美发,从社区餐饮到家政服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商贸流通领域对民间资本开放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领域民间投资又好又快发展,商务部近期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推动商贸流通领域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举措。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民营企业已占我国商贸流通经营单位总数的93%,在繁荣城乡市场、促进生产、扩大消费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投资在我国商贸流通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区域性仓储和配送中心,为工业消费品短途统一配送提供支撑。

  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电子商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与大型国有流通企业采取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革等合作方式,发展或转型成为行业特色突出、创新能力和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实施意见》尤其强调,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行业。支持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国内成品油市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原油与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分销市场。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

  支持民间资本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快融资租赁业立法步伐,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完善金融、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等政策,加强行业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规范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开展直销经营。加强对直销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直销市场。完善监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传销,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实施意见》明确,将为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继续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民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支持其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鼓励保险机构帮助企业进行保单融资。(雷敏)

  【又讯】铁道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根据最新公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铁路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在铁路市场准入条件、财务清算办法、运输管理、项目审批、接轨许可及公益性运输负担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长期以来,铁路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自2003年到2010年铁路建设高峰期,铁路建设项目批复投资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

  铁路等垄断行业的改革,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公众对此充满期待。铁道部出台的《意见》,也是各部门中较早公布的一项实施细则。

  这位负责人强调,铁道部门自身改革的方向,包括改进管理和服务,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获得公平待遇,以及转变铁道部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加大铁路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

  在民间资本投资方向上,包括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凡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营企业,允许参与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投标。

  在融资渠道上,要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铁路企业股改上市,创新铁路债券发行方式,鼓励保险基金扩大投资铁路的范围和力度,探索利用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工具,为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提供投融资平台,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建设的渠道和途径。(齐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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