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段时间,春秋航空公司设置黑名单拒绝为索赔旅客再服务一事引起了网友热议以及消费者的不满。对此,春秋航空表示这实属无奈之举,并理直气壮地坚持“不同意我的条款,就别坐我的航班”。要知道,航空公司与乘客是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春秋航空在将乘客列入“黑名单”的同时,当心也被乘客打入了“黑名单”。
事件回顾
消费者:我被列入“黑名单”
2012年4月,一些哈尔滨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飞机时,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延误,航空公司为安抚情绪不满乘客,给予每人200元补偿。但部分获赔乘客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
后续报道
获赔者均受牵连
哈尔滨市民季先生反映,他也是乘坐4月30日“春秋航空”上海浦东至哈尔滨太平机场9C8511航班的一名乘客,看到关于《春秋航空“黑名单”惹争议》报道后,拨打了“春秋航空”服务热线,竟被告知也被列入了“黑名单”,而他既没闹事又没罢机,并且是最早上飞机的两名乘客之一,季先生觉得很冤枉。
春秋态度
拒绝服务为无奈之举
对于刘女士为何被列入“黑名单”,春秋航空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武安表示,春秋航空公司作为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采取差异化服务,旅客购票时公司就已向旅客表明若航班延误将不赔偿,而且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春秋航空公司不赔偿的做法。部分旅客借此吵闹,公司不得已采取“低成本”的“黑名单”做法,这实属公司无奈之举。
事出无奈,没垄断所以不违法
《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春秋航空解释,此规定适用对象是“具有垄断性的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鉴于春秋航空的规模远未达到“垄断”,所以春秋航空的做法不存在违法问题。详细>>>
解禁须承诺不再过度维权
张武安说,只有实施霸机、打骂员工等行为的旅客才会被列入这份名单。当天,被列入“名单”也只是极个别旅客。目前,这一名单上的旅客“非常少”,且只要旅客向航空公司承诺不再采取类似过度维权方式,随即会被解禁。
高层坚持:不同意我的条款 就别坐我的航班
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微博)指出,春秋在旅客订票之前,以非常醒目的字体提醒了旅客“延误不赔偿”等一系列差异化服务条款,一旦遭遇延误,旅客却对这一条款视若无睹,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把这些客人的名单放进电脑,他来买票的时候,我就给他鞠个躬、敬个礼,我们能力比较低,没有能力给你服务。”王正华表示,他没有提供“霸王条款”,只要旅客同意了条款,就请来坐春秋航班。如果不同意该条款,那就请选择其他航空公司航班。
法学专家
这既是身份歧视 也违反职业道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乔新生认为,从法律上讲,这是一种身份歧视,是针对特定人群的违法行为。从职业道德上来看,企业设立这种“黑名单”也违反了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虽然说,选择是双向的,但是在同一条件下,企业拒绝一些人,却不拒绝另外一些人,就属于歧视行为。”
但乔新生教授提醒消费者,维权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以根据当地的投诉机制,向民航主管部门投诉,另外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详细>>>
网友意见
正方:这无可厚非
@zw2222:服务与被服务是双向的,正常!
@FatlyWill:我觉得蛮合理的。飞机延误也没有办法,就像堵车一样无法控制。为了这事闹事活该被列入黑名单,说不满情绪,肯定是大吵大闹过的。
@matt倪里:我觉得挺好的。你可以选择用不用我的服务,我也可以选择是不是卖东西给你。
@种欢乐小马甲:既然乘客有权利选择航空公司,那么反之亦然。
反方:你有错在先
@料酱她妈:从商业道德的角度来说,不太苟同航空公司的做法,自愿给了补偿又拉黑人家,有损形象。
@黄渡鸡棚:不合理。航空公司因为自己延误导致乘客闹事,还将闹事乘客列入黑名单,这航空公司也未免太小气了,明明是自己错在先。
@阿拉丁V神经:黑名单可以设,但要给出设立黑名单的理由啊!你延误,说是天公不作美;我迟到,就是自认倒霉!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啊!
相关评论
春秋航空当心被乘客列入“黑名单”
勿庸讳言,飞机延误几乎成为国内航空公司的一个通病。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屑向乘客做任何解释,乘客只能无条件地被动接受。问题是,一次,可以接受;两次,也可以忍受,但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犯飞机延误的老毛病,恣意侵占乘客的时间,侵犯乘客的权益,乘客也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以至于机场有天大的理由让飞机延误,乘客也不能理解和接受了。因此,对因飞机延误造成损失的乘客进行合理补偿,是航空公司理应承担的责任,而不能拿“黑名单”来对他们进行拒载报复。殊不知,航空公司与乘客是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他们在将乘客列入“黑名单”的同时,也被乘客打入了“黑名单”,最终不仅损害了乘客的利益,航空公司在声誉和经济利益上也将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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