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雷海超
最新数据显示,未来中国经济前景尚未改善,反而愈加黯淡。短期内,经济增速难以按市场预期在三季度见底,反而会继续下行,未来走势令人担忧。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采取了各种政策来稳定经济发展,其中就包括结构性减税政策,政策的目的就在于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以带动就业和创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这项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好处是很大的,按理说企业应该感觉到税负降低,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
在《河南商报》年中报的问卷调查中,66.2%的受访对象呼吁“降低税务部门的税收任务,密集出台减税政策,为企业减负”。在受访者看来,中国企业的税负实在太高。其中,50.7%的人认为“税负过高,企业和个人均难以承受,到了非减不可的程度”;还有35.8%的人认为“税负高”,但若所有纳税人都能依法纳税,做到税负公平,企业尚可以承担;只有13.4%的受访者认为税负适中,但仍然强调“关键的前提是做到税负公平”;没有一位受访者认为当前的“税负低”。
在结构性减税政策下,企业却都在喊税负高,这是为什么?这个问题可以从最新的数据公报中找到答案。数据显示,地方非税收入在上半年也出现了大幅增长,达到7246亿元,同比增加1510亿元,增长26.3%。
在当前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地方税务部门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对之前不愿征收的地方小税种和一些非税收项目开始严格征收。地方小税种和非税收入是地方政府的一块“自留地”,由于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税额调整权,如果税收情况不好、财政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就可在此领域加强征管以增加税收。
地方政府加强“自留地”领域的征收没有任何问题,但在此时期加强征收则抵消了结构性减税的效果。国家要减少企业的税收,增强企业活力,但现在一增一减,减税效果被抵消了,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并未有明显降低,这对企业发展是不利的,也使结构性减税政策付之东流。
在地方政府有着明显增收冲动下,如何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需要相关部门思考,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规定,但这只是权宜之策。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需要深化税务改革,打破部门利益。通过税务改革减小地方政府的“自留地”,统一收费项目和审批权限,集中管理避免重复多元收费。打破部门利益就需要改变考核制度,税务部门的考核不能仅仅关注税收增幅,这是不科学的,而且也容易让税务部门为了增收采取一些寅吃卯粮和加强增收的做法,而这些做法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是有害的,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地方政府在“变相增收”的同时,一定要考虑“竭泽而渔”的典故,理会结构性减税“放水养鱼”的政策意图,不要以一己之利而置经济发展而不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