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公志
通讯员 鲍永照报道
“朱建被判刑后,假释监外服刑,在浙江省临海市河头司法所干警的帮助和教育下,居然成了当地农田水利建设的一名小包工头。真是想不到啊!”日前,河头镇岭塘村干部老梁告诉记者:“是社区矫正工作让他获得了第二次新生。”
朱建是浙江省临海市河头镇前山四村人,2009年12月31日晚,在湖州盗古墓时被抓获。2010年5月他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年10个月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在湖州市湖州监狱服刑。
今年1月,朱建被获假释,他拿着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来到河头司法所报到,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始改造。该司法所负责人耐心细致接待了他,除当场宣布相关矫正制度之外,还与朱建进行了一番深入谈话,从谈话中了解到朱建的妻子无工作,女儿还在读小学,家庭负担比较重,因而思想包袱也很重。
针对朱建的情况,该所对朱建制订了鼓励、帮扶、教育三管齐下的矫正计划。该所所长多次到前山四村朱建家中进行谈话,建议他发挥自己会搞工程建筑的长处,去搞工程建设。随后,该所负责人又帮他联系村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刚好岭塘村下洋片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修建农田灌溉水渠,擅长工程建筑的朱建,在司法所人员牵头下,承包了该工程,成了一名小包工头。这样不仅解决朱建的生活出路问题,也让他有机会运用一技之长为新农村建设出点力。
生活出路找到了,思想包袱卸掉了,朱建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了社区矫正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月几次上司法所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并积极参加清洁家园等公益劳动。他说:“只要勤劳,好好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也是有春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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