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被列入试点地区以来,辽宁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已满两年,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达579.7亿元,月均业务量由试点初期的8亿元跃升到25亿元。2011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额322.63亿元,是2010年的6.7倍。2012年上半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255.5亿元,同比增长141%。
目前,全省已有54家银行的243家分支机构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境外地域涉及71个国家和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帮助辽宁省企业渡过金融危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连特办 辽宁省外经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