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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芳:应进一步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8日 02:43  21世纪经济报道

  孙春芳

   中国的土地问题,必须放在一个大视野下才能谈,近了讲,这个问题跟农业、农村、农民连带着,远了讲,它还得跟随国家的现代化、城市化和农业的现代化的步伐而裹挟前进。

   土地是否应该私有化,这是学界目前争论比较大的话题。当然,鉴于目前我国宪法规定土地是国家和集体所有,而短期内并无修宪的可能性,因此这个问题放在更切合实际的语境下,应该表述为农民的土地权利是否应该继续扩大。

   从国家历年的三农政策来看,扩大农民土地权利的趋势是明显的,例如给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从最初的15年,到30年,到长期不变,该权利也由最初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逐步扩大到可以转包、转让、出租,尽管目前它还尚不能抵押,且承包权到期后是否自动续期也未在法律中明确表示。

   扩大农民土地权利的初衷是为了让农民可以更安心地经营农地,增加在农地上的投入,而不受土地经常调整的影响。

   但由于受市场经济以及国家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影响,传统的农村熟人社会濒临瓦解,而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只有老人孩子留守农村,加上外来人员在本村转租土地,使得村庄的结构发生变化。这些因素加上上述日益固化和分散的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村的水利灌溉设施建设、道路修整等公益性事业无从做起。这也是一些学者反对不断扩大农民土地权利而主张维护村集体应有权威的部分原因。

   著名三农学者贺雪峰写了本反对农民扩权的书,在这本名为《地权的逻辑》的书中,贺在该书中即提到了上述事由。

   贺说,给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意味着个体农户有更大的不服从村民组集体的权利,因此像农田水利建设这种集体性的工程也会因为大家利益的不一致而搞不起来。

   事实上农村类似于水利设施兴建这种具有外溢效应的公共事业之所以之前没有搞起来,不是农民土地权利扩大所至,而是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然,如果这些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工程因土地分割过细而导致进展不力备受阻挠,其解决办法也应是继续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使农地的流转乃至转让、出卖更加顺畅,从而实现集约经营,而非回到毫无效率可言的公社时期。

   反对农民扩权者另一个理由是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更快推动土地流转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在城市有稳定就业和收入的农民,如果城市能够容纳他,而他在农村已经没有多大瓜葛了(例如已将孩子和老人接到城里住),他为何不将土地流转出去呢?事实上,正是因为现在一二线城市僵化和管控日益严厉的户籍制度,使进城务工人员即使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和职业,也无法解决孩子入学、买房、买车等问题;而在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农民变市民相对容易,但这些地方日益高昂的房价和非常有限的就业机会也无法让农民工安心落户。正是上述原因导致他们不得不有所顾虑,不能轻易放弃农村的根。

   细究起来,反对扩大农民土地权利的诸多理由大多站不住脚。本系列的一个核心观点即是应进一步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应如何扩大、土地制度将如何改革、如何破解城镇化过程中土地难题等等,且看本系列陆续分解。

   (suncf@21cb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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