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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数据造假连江一企业被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 05:59  东南快报微博

  本报讯(记者林启星通讯员李太容付严)为图省事,直接将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改个时间就成了2011年度年检材料。日前,福州连江一家企业因此被连江县工商局责令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原来,该企业负责人以为,工商部门不会对年检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于是,在提交年检材料时,直接把2010年度公司《资产负债表》直接修改编制时间,其他数据完全不变,就成了201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工商人员在审核年检数据时,发现其数据竟然与2010年度的数据完全相同,不能反映该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水平。该企业的行为属于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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