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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制重组契税将减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 01:59  重庆商报微博

  记者昨日上午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了解到,对于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据悉,今年2月份,财政部、国税总局曾联合下发通知称,自2012年初至2014年末,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三年有效,包括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及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事业单位改制等九项内容。分析人士称,优惠政策主要为缓解企业压力,使企业改制更加畅通。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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