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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6日 04:59  成都商报

  中国证监会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加强对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为民间资本创造更有利的投资环境。

  征求意见稿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核准及上市公司监管等有关规定相比,在核准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进一步体现了简化行政许可、放松行政管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市场化原则。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和盈利指标,重点要求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治理机制健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在准入程序上,不设类似发审委组织,也不实行保荐制,大大简化核准程序;同时,促进公司依法自治,要求公司在章程中约定股东间矛盾和纠纷解决机制,并支持股东通过仲裁、调解、民事诉讼等司法途径主张其合法权益。此外,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自担、买者自负”的理念。

  证监会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该办法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后发布实施。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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