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扣除物价因素,2011年全国职工工资增长超8%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1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452元,同比名义增长14.3%;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4556元,同比名义增长18.3%。扣除物价因素“挤干水分”后,实际增长分别为8.5%和12.3%。
私营单位:行业差距逐步下降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与2010年的20759元相比,增加了3797元,增幅提高4.2个百分点。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26800元、22313元、22020元和20677元。但中西部地区增速最为明显,分别为19.9%和19.7%。
分行业看,在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方面,2011年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5562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45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1320元;而包括以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为主的金融业工资2866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7倍。
非私营单位:金融业工资依然最高
国家统计局还公布,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与2010年的37147元相比,增加了5305元,增幅提高0.8个百分点。
分行业门类看,金融业年平均工资最高,年均工资9136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5倍。其次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均工资70619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则以年均工资65238元位列第三。
而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
林、牧、渔业20393元,住宿和餐饮业27847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750元。
年均工资增长率最高的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2%;房地产业19.1%。年平均工资前三位的行业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高工资行业高增长,低工资行业低增长的局面有所改变。
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农、林、牧、渔业)之比为4.48:1,比2010年的4.66:1略有下降。国家统计局指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行业差距有所缩小。
解读
应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完善工资制度等原因为工资增长创造了条件。”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表示,平均工资数据,是反映收入分配的重要指标,是劳动报酬水平的具体体现。
冯乃林认为,2011年平均工资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水平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存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任务艰巨而繁重。但需要积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华西都市报记者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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