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5月12日电 (记者吴齐强)记者12日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于江西弋阳县一企业违法销售工业明胶用于生产“毒胶囊”,当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已被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案件。
今年4月16日,“毒胶囊”事件被媒体披露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研判分析认为,涉案的江西弋阳龟峰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背后,可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失职问题。
经初步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弋阳县监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对弋阳龟峰明胶公司用没有任何标识的白色无字袋包装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监管不力,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决定对有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