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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目前定价机制中非油价成本比例过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1日 23:13  中国产经新闻

  调价如期而至 价改箭在弦上

  本报记者 王超(微博) 张学智报道

  随着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连续两个多月的回落,对外依存度高达60%的中国市场也相应做出反应。近期,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自5月10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下调330元/吨,折合0.24元/升;柴油下调310元/吨,折合0.26元/升。这是本年度国内成品油价第三次调整,也是首次降价。

  但业界关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将与本轮调价同步推出”的预期依旧未能兑现。这也给此次调价留下了些许的遗憾。

  价格战的反讽

  4月11日,2012年度第二次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半个多月后,我国爆发了成品油价格战。

  安迅思息旺能源跟踪零售市场发现,此轮价格战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华东及华南的部分地区。其中民营加油站表现最为突出,汽柴油优惠幅度普遍在0.1~0.2元/升,个别地区例如北京及广东两地民营加油站93号汽油最高优惠幅度高达0.5~0.6元/升。比调价之前还要便宜。

  除了民营加油站,中石油、中石化旗下的部分加油站也按捺不住,开始以IC卡充值返还、加油积分送礼品等“暗折”的方式加入了此轮价格战。汽柴油普遍优惠幅度为0.1元/升左右。

  类似的现象还在2009年出现过。2009年6月30日,成品油价格每吨大幅上调600元,仅过了几天,市场上的降价促销战便硝烟弥漫,实际零售价下跌幅度最多达500元/吨,几乎抵消了几天前的油价涨幅。由此可见,成品油市场的“价格战”时而爆发,且大多爆发于油价大幅上调之后。

  价格战的爆发是对我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一个莫大的讽刺。在2012年3月20日那轮上调成品油价格时,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信誓旦旦地表示,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此次成品油价本应每吨上调700元左右,因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才降低了调价幅度。

  按照发改委和两桶油的说法,市场上应该出现“油荒”才是。恰恰相反,“油荒”没有如期出现,成品油“价格战”反倒硝烟弥漫。由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国内油价是没有上调到位,还是调过了头。

  业内人士把问题的症结归咎于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微博)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现行的这种定价机制,确实不大适合于市场经济的状态。

  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原油供应充足,一方面能源需求持续下降。原油市场供求总体宽松。而真正能够威胁价格的因素,就是被不断放大的中东政治局势及战争影响。目前,各国忙于金融危机后的经济重振,战争因素的可能进一步被抵消,可见,未来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

  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表示,此次没有同步推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还是由于今后的国际油价走势尚不明朗,新定价机制出台的时机尚未成熟。一旦新定价机制出台,国内成品油价格将调整得更快,幅度更大,也更及时。

  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宋亮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原油供应充足,一方面能源需求持续下降。原油市场供求总体宽松。此时此刻,有利于国内新成品油调价机制的推出。

  如箭在弦的改革

  “现行僵化的调价机制已经造成成品油市场价格严重扭曲,大大弱化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主要问题集中在:在调价标准上,成品油价格上调和下降缺少统一参照价格;调价周期存在‘时滞’,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调价参照物受争议;在目前油价的实际构成中,政府收取的各种税费及物流运输成本都包括在内,致使定价机制中‘非油价成本’因素比重高。”宋亮说。

  针对即将出台新的调价机制,宋亮建议,首先,要缩短调价周期。当国际价格下降时,应缩短调价时间。当油价上涨,计价周期维持22天对维持国内价格相对平稳有一定效果。但按照“低价、缓涨”的思想,当国际价格下降,特别是下降幅度较大时,计价周期维持22天,意味着国内降价幅度会低于国际,不利于促进国内低价消费。因此,在新调价机制的基础上,当价格下降时,计价周期和调价周期应保持同步,并进一步缩短至5-10天。

  其次,制定成品油价格上调和下降统一参照价格标准。炼油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收益关系;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成品油运输、物流统一的标准;原则上要求几个环节都实行“收益固定,成本浮动”。计算出各地成品油上调和下降统一参照价格标准,并让整个定价公式以及具体挂靠油种、汇率调整周期等透明化。对于炼油到运输过程中,出现成本下降,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标准执行调价。当成本上升时,幅度低于3%-5%,企业可以自行上调价格消化;超过3%-5%,应上报发改委进行审批,而发改委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贴或者批准价格上调来消化。发改委更多应发挥监管作用,成立专门机构对整个流程进行监管,而计算公式的透明化,也有助于公众监督。

  三是调价参照物及相关价格参考机制应更加灵活。由于国内大多原油进口来自中东和非洲地区,因此,进口价格主要参照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未来中国原油进口可能实现多元化,参照物固定不利于真实反映对进口价格的参照。调价参照物应参照国际主流期货价格,并结合实际进口情况随时做出调整。相关参考价格,应根据进口国当地原油参照价格,结合实际进口量(或者进口协议进度表),做加权平均,来制定调价参照价格。

  最后,政府应发挥税收逆向调节手段来维持国内油价稳定。当国际油价上涨时,政府应通过减税(重点在17%增值税和0.8-1元/升的消费税)来降低国内炼油和消费成本;当国际油价下降时,恢复税率,增加正常的税收收入。同时为达到节约油气资源,降低减排,还可以实行居民、企业差别,不同行业差别,东西部地区差别的税率政策,用于鼓励和抑制。

  中宇资讯市场分析师王金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成品油定价改革必将面临市场化与透明化的矛盾,目前多数普通消费者仍难以承受“高油价”时代的来临,定价机制直接下发给三大油企定价的可能性不大。另外,众多机构对“三地变化率”的监测结果不同,却都对成品油市场炒作起到了大大小小的影响,因此比较合理的方式,是选择国家媒体定期发布原油变化率的结果,让成品油调价更加贴近普通民众,也一定程度避免成品油市场的盲目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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