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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乐商标之争再起波澜 民企向强生索赔1.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 01:14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杜鹃

  持续11年之久、被称为“中国品牌第一诉讼”的中国圣芳公司和美国强生公司的“采乐CAILE”商标之争日前再起波澜。记者了解到,民企佛山圣芳公司以美国强生公司等单位在诉讼中提供伪证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财产权诉讼,索赔1.2亿元,该案将于5月31日开庭审理。

  此前,圣芳公司和美国强生公司分别在化妆品和药品上注册了“采乐CAILE”和“采樂”商标。自1998年起,强生公司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申请撤销圣芳公司妆字号“采乐CAILE”商标的注册。争议历时11年中,商评委两次曾裁决驳回了强生公司的申请,但又在2005年第3次做出裁决,撤销了圣芳公司“采乐CAILE”商标的注册。圣芳公司不服商评委的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的审理,最终在2009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的裁定,维持了圣芳公司在化妆品上注册的“采乐CAILE”商标的有效性。圣芳公司和强生公司的“采乐CAILE”商标之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大量关注,被喻为“中国品牌第一诉讼”,后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在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不久,佛山圣芳公司于2010年1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圣芳公司提交的起诉状显示,圣芳公司起诉的主要理由是强生公司等单位在向商评委提出撤销“采乐”商标申请过程中,提交了伪造的证据,致使商评委做出错误的裁决。

  据了解,因美国强生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文书,本案的所有法律文书被迫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用涉外送达的方式递送给美国强生公司。为此,本案拖延了两年之后才最终确定于今年5月31日在北京高院开庭。

  据圣芳公司方面介绍,在最高法院最终纠正错误裁决之前,圣芳公司的产品被作为侵权产品查处,投入巨资建设的厂房和设备闲置,前期投入的大量广告费打了水漂,企业声誉受到巨大影响、企业也因此遭受重大损失。即使圣芳公司终审胜诉已过去两年半时间了,但该公司董事长谭兆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还是不行,市场一直在下滑,元气始终没有恢复过来。”

  据悉,此次圣芳公司共状告强生公司外,还包括西安杨森制药、陕西医药控股集团、西安康胜会计事务所、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等六家机构,共计提出1.2亿元的巨额索赔。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本案是国内第一起民营企业状告跨国公司以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为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并导致民营企业重大损失的案件,也是索赔额最高的案件。此案的胜负,对于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探索具有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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