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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前高管承认行贿上海国企高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6日 21:13  经济观察网微博

  导语:皮特森曾自2002年加入摩根士丹利房地产投资和基金咨询业务,并负责中国区业务。2008年12月被怀疑违反《反海外腐败法》被大摩解聘。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哲 摩根士丹利(以下简称“大摩”)中国房地产投资部前负责人皮特森(Garth Peterson)日前承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此前指控其违反禁止行贿外国官员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向一名前上海国企负责人行贿以换取业务。

  皮特森曾自2002年加入摩根士丹利房地产投资和基金咨询业务,并负责中国区业务。2008年12月被怀疑违反《反海外腐败法》被大摩解聘。

  SEC官网披露的起诉信息显示,该机构认为皮特森和时任上海国企永业集团董事长,从摩根士丹利一只基金当中秘密取得了涉及上海房地产资产的不菲的权益。皮特森的行为发生在最迟始于2004年至2007年这段时间。

  SEC提供的资料显示,皮特森与该董事长交情甚笃,大摩曾经在上海房产投资业务上的成功与之有很大关联。皮特森曾针对一次与永业的项目合作在邮件中告诉同事:我们欠永业公司一个人情,是永业给了我们这笔生意,并会帮助我们获得政府批文。

  SEC披露,摩根士丹利在中国谈的多个地产项目,永业集团及其前董事长均涉入其中。皮特森还专门设计了一个“3-2-1”方案来鼓励该董事长帮其拉业务。根据方案,每拉来一个项目,即可只付2%的成本,得到3%的股权,另外的1%作为业务介绍费。皮特森承诺,每个项目做成后再付一笔额外报酬。

  尽管皮特森的上司知道此方案后勒令其停止,但皮特森仍然在私底下操作,并向该董事长支付了其中一个项目的介绍费70万美元。

  SEC并未点出时任永业集团前董事长的名字。但公开资料显示,永业集团是上海卢湾区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时任董事长实际上是吴永华,吴早年是上海卢湾区房地局修建科的科长,1997年吴永华牵头永业集团的改制,并开始担任法定代表人,于2006年上海社保案发前后主动辞职。2009年皮特森被传行贿,吴永华即被坊间认为卷入最深。

  知情人士透露,2003年7月10日,大摩房地产基金正式与永业集团建立共同投资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战略联盟,此后几年间一直合作开发项目。

  2002年下半年,大摩入股10%参与永业集团旗下上海华丽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锦麟天地中的住宅部分锦麟天地雅苑。2004年末,大摩再次联合雷曼兄弟,以2亿元人民币再次参股由永业集团主导开发锦麟天地酒店式公寓部分的永业公寓二期。

  2007年2月,大摩与永业集团联合成立上海永威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3亿元获得上海卢湾区核心地区一幅综合性用地,永威置业法人代表正是皮特森。而据业内人士分析,该地块正是皮特森通过吴永华介绍,使大摩从中海发展手中接盘。

  此外,SEC认为皮特森还涉嫌违背受托管理基金的规则。2005年10月,皮特森将大摩旗下无限度广场项目10%股权出售给一些上海的投资人,但其本人及交易律师却同样作为投资人买下其中1%的股份。

  知情人士透露,皮特森是中国通,在上海公司内部自称“白总”,出生在新加坡,在杭州读过大学,能讲流利的普通话和上海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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