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强
以阶梯电价为起点,电价领域改革再迈出一步。5月份全国各省将密集召开听证会,全力推进居民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非我国独创,欧美国家由来已久。新政实施之前,应深入对比分析国内外市场、资源供需、价格等重要因素的差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如,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结合,适时调整每一用电档次电量等。
按照我国价格政策,阶梯电价执行之前,均需听证会以问计于民。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应该以听证会为契机,为价格新政的执行提供公开辩论的机会,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时经多年酝酿,阶梯电价由幕后走向前台。但对于下一轮电价改革,行业和部门内部观点各异。
价格改革派倡导,政府应该从价格管理中退出,不能以管理代替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反映供求关系、资源稀缺性、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另外一种观点则是,“如果放开价格管制,那么能源产品的价格将会更高。过去几年,煤价大幅上涨,同期电价只有小幅上涨。”
按照2003年国务院《电价改革方案》,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与电力体制改革同步,电价改革已近十年。目前,发、售电端尚未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输配环节没有独立定价,上游燃煤等成本上涨向下游传导难度大,销售电价不能与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联动,用户不能参与电量交易。
电价改革的建议和呼声强烈,行业机构和专家也提出科学的改革建议。
如,中电联在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中建议,“理顺电价结构,推行两部电价,简化电价种类,逐步减少销售电价中的交叉补贴。推行‘成本加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价试点,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如上述所言,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实施后,电价改革应向工业等大用户方面转移。目前,国家电监会等部门正在研究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方案。这一方式也被看做是新一轮电改启动的突破口。
为防止大用户直接交易产生低电价,区别于优惠电价,在设计交易方案是时可以将大用户锁定为新材料、新能源、大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严把交易准入;火电企业应选择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符合环保要求的电厂,提高发电小时数,优化电量资源配置,以利于节能减排。
在这种交易模式下,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直接交易价格,再加上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组成购电价格。
大用户直接交易打破电网企业“一家垄断,独买独卖”的格局,是为电力市场带来生命力。更为重要的是,电价可以在交易中形成,改革政府定价的模式。发电企业可以避免因价格管制、煤电联动滞后等带来的政策性亏损。
一位电力专家说:“一旦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达到60%-70%,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成功了一半。”但现阶段,大用户直接交易寥寥。据统计,2010年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80.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0.2%左右。
大用户直接交易之所以难以规模化推进,主要受两方面掣肘:一是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没有形成,二是国家部门之间尚未达成共识。
有专家建议,作为过渡,可以以现行平均售电价格与平均上网电价的差值,作为独立输配电价的基准值,现行实施独立的输配电价制度。在此基础上,对电网成本进行核算,相应进行输配电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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