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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学而优杠上“代工王”富士康

  羊城晚报记者 黄海云

  富士康与广东民营连锁书店学而优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持续一年多至今仍未了结。前天,学而优“掌门人”陈定方怒发微博称,该公司一个半月前向宝安区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今无着落。“难道对于富士康这样的企业来讲,深圳真是法外之地?”富士康科技集团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却回应,该集团已再次提起新的法律仲裁并已被受理,目前纠纷仍在法律流程中。

  学而优:

  申请强制执行为何无着落?

  “我手上现在有4份法律文件,都是支持我们提出的让对方(富士康)应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为什么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实质性的结果?”昨天,学而优书店负责人陈定方气愤地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去年8月份左右已经拿到了仲裁结果。可是后来富士康又向深圳中院请求撤销深圳市仲裁委裁决书,结果在去年12月被深圳中院驳回,然而“富士康仍拒不执行裁决,也拒绝沟通”。因此,学而优今年2月底再次向深圳宝安区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今一个半月依然毫无着落,其位于富士康园区内分店的员工还是无法进园上班。

  她表示,学而优在去年仲裁中提出的要求包括:富士康向学而优员工开通门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往后顺延合同时间,以及由对方支付仲裁费等,基本上没提及赔偿问题。而现实情况是,学而优位于深圳富士康龙华工业园区的门店,自从去年3月28日富士康方面禁止学而优员工进入园区内上班时起,至今一直处在无法经营的状态。为尽量减轻损失,今年春节后学而优已经不再往该店进新书。

  据了解,学而优在2006年底进入富士康园区内开设门店,双方签署了6年的合同。但2010年12月,富士康方面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因是想将租给学而优的位置另作他用。此后,双方之间多次沟通但均未达成统一解决方案。富士康在三次发函要求解除合同后,于去年3月28日对学而优书店采取强制清场措施,对该店停水停电,同时禁止该店员工进入园区上班。

  富士康:

  已提起新仲裁并获受理

  对于陈定方的指责,富士康科技集团媒体办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虽然去年11月深圳中院已经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但该集团对此结果存在异议。已经再次以“解除租赁合同”为由,提起了新的法律仲裁,并已被受理。“目前该‘租赁纠纷’仍在法律流程中,作为当事一方,我集团再次表明尊重法律的基本原则”。

  而对于羊城晚报记者提出的“为何拒不执行裁决,也拒绝沟通”等细节问题,富士康方面均未给出答复。只是一再向记者强调,其与学而优的“租赁纠纷”属一般性租赁关系纠纷,“与对方一直宣扬的所谓‘文化’无关,我集团不会对一个普通的租赁纠纷作更多解释”。

  法院强制执行无效?

  陈定方发出微博后,迅速被上千名网友转发、评论。大家最关注的是,为什么学而优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却至今未见效果?对此,日前深圳宝安区法院官方微博在陈定方微博上作出回应,称已联系该案执行法官前往协调解决案件。“该案判项为请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人民币一万六千余元,立案以后,我们已经督促被执行人支付了款项。”

  但其同时也解释称,由于“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这一判项在执行中缺乏执行内容,在民事执行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难度。我们也将该案由快速执行组转为普通执行组,由更有经验的法官来跟进执行。该案由于裁定时没有考虑执行的可行性,造成了现在的情况。”宝安区法院官方微博还表示,会继续关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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