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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5年完成清理分类 剥离行政和经营职能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7日 09:00  经济观察网微博

  导语: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经济观察网 综合网讯 据京华时报(微博)报道 4月16日,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这意味中国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意见的文件于2011年3月1日印发,昨天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意见称,有统计表明,中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因此,这份关系几千万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其推进改革的总原则,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其目的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届时,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而今后5年则是专家眼中的“阵痛期”,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将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

  此外,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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