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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发商缺钱拿业主开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3日 05:16  南方都市报微博

  延期交房却拒付违约金并追收多项有争议费用

  南都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开发商说了,不给钱拿不到钥匙。”近日,预购了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区期房的刘先生等“准业主”很头疼。房款早已全额交付,但交房延期两年,北京圣运通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圣运通达”)却拒付早已商定好的违约金,并要求业主另外交付3万至20万元不等的“追加款项”才可收房领钥匙。有关部门表示将在清明节过后介入协调处理。

   业主:不知后续款项缘由

   该楼盘位于密云鼓楼北大街东侧。刘先生介绍,他2010年2月10日与圣运通达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本应该于2010年12月31日收房,但至今未实现。交房时间已经超出合同约定时间一年多,对方应当赔付违约金。“以前说好的给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后来又变成万分之0.5,可到最后一分都不给了。”刘先生称。

   除此之外,开发商还额外收取费用,对不同业主收取的金额也各不相同。“有的业主可能是关系户,才交三四万。”购房人李女士称,开发商要她再交近十万元,除去一些合理的收费外,不合理的有七万多。此外,还有一些回迁户交得更多,有的高达20几万元。究竟是什么原因,一直得不到开发商的合理解释。

   在这些收费项目中,“电梯设施费”、“市政费”、“预交五年的物业费”、“预交五年的电梯维护费”、“换热站费”、“远程水表费”等,李女士认为均不合理。“很多项目连开发商自己都解释不清。就说物业费吧,一下让业主交纳五年的,让人难以承受。”

   开发商:不交钱就不给钥匙

   “我们没法解决,现在就是没钱。”圣运通达的老板尹先生称,如果是个别的业主愿意坐下来好好协商,公司肯定会想办法出一些违约金,但是业主这么闹,又到处去投诉,那就是没有钱。

   当被问及“电梯设施费”的问题时,尹先生称:“这就是应该交的,难道你不使用电梯吗?”业主认为这些应该是摊在建筑面积费中,但尹先生表示,现在政策上有变动,他们也很为难。比如采暖和远程表的问题,各部门收费都变了,公司没有钱只能跟业主要,现在已是亏本做买卖。对于物业费,尹先生称,一次性预付五年的,是为了优惠,这样可以免一年的物业费用。当有业主追问为何不可按年交付时尹先生称,“我只能告诉你,一次性交五年是规定,没有原因”。

   “要么交钱给钥匙,要么全额退款。”尹先生称,该小区跟别的小区规定不一样,不满意这些款项,业主可以去起诉。

   有关部门:节后将会协调处理

   密云县住建委工作人员称,该开发商确实违反规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会帮助业主去协调,“但是我们没有执法权力,只能呼吁业主们集体起诉,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密云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刘主任表示,已接到过业主举报,开发商所提交的收费条目有几项收费确实过高,比如电梯设施费、卫生费、预交五年物业费等。“我们会在清明节后联系开发商,开展协调会,如果确实发现问题严重,我们会按照《价格法》及时给予处理。”

   律师:擅自撤销合同违约

   雄志律师事务所的熊律师介绍,房屋延期应当交付违约金,这是受《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文保护的,不可以擅自更改和逃避。

   “预交五年物业费也是没有道理的,合同里没有标注,就可以回绝。”熊律师称,电梯维护费应该算在“大修基金”里,一般办按揭或者房产证的时候交,不准任何人动用。

   对于开发商所谓的“不交钱就退房”一说,熊律师表示,合同上没有标注,开发商也不能因为小金额款项未交付而擅自撤销合同,业主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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