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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早日让温州12条成国12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30日 01:59  国际金融报微博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次会议批准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为全国的金融改革提供经验。在社会上有关放宽民间金融的呼声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国务院的这个决定反映了政府与民间的积极互动,选择民间金融活跃的温州作为改革试验区,也可以保证试点的开展有良好的基础。

  以这次国务院会议为标志,在我国长期处于“不清不白”状态的民间金融终于得到了合法地位,这是我国金融领域改革中一件有突破性的大事。我国的金融业一直由政府实行严格管理,官办的银行垄断了金融市场,但是这种格局与我国越来越发展的经济态势已经严重不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民营经济更是占了地区经济的半壁江山。但民营经济的企业形态通常大多是中小型企业,与官办的国有银行有一定距离,大量民营性质的中小企业难以得到来自官办银行的信贷支持。这使得民间金融应运而生,成为支撑中小企业运转的主渠道。但是,由于对民间金融缺少规范管理,导致这个市场出现了野蛮生长,发生了不少问题。最近接连爆发的江阴农行支行行长潜逃国外、常熟美女老板跑路事件就集中反映了民间金融市场的这种混乱状态。因此,一方面应该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让它与官办金融一起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合规管理,对于保证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会议确定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12项主要任务。细看“温州12条”,每一条都切准了民间金融面临的现实问题,而且其中有很多条款,其金融创新迈出的步子十分大,比如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都具有重大的突破;与此同时,又要求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这一系列既有放又有控的措施既给了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和生长空间,又将其纳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使其既能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又可以避免它成为“脱缰野马”,对地方的社会经济产生破坏。相比于以往不出事的时候放任自流,出了事又重拳打击以致伤及整个民间金融市场的粗放管理,这种疏堵有序的管理无疑是符合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现状的。

  此次国务院会议确定的“温州12条”尽管只是针对温州一地,但它对其他地方的民间金融同样具有针对性。因此,只要政府认为此次进行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温州12条”是符合实际的,那么,它的适用范围就不必局限于温州一地,而是可以向一切有需要的地方推广。有关方面应该密切关注此次在温州进行的改革,并抓紧时机,积极创造条件,将“温州12条”尽早向全国推广,早日让“温州12条”成为“全国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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