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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义代表:制定低碳经济促进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3日 16:02  中国经济网微博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何伟)“我国也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及‘循环经济促进法’,构成我国当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保护和改善环境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但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也仅仅就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给予鼓励,对碳的排放限定未能有相应措施和对策。”全国人大代表张明义建议,我国应制定“低碳经济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对碳排放作出规定,引导和鼓励低碳产业和创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节能产品的研发。

  张明义表示,我国有必要以专门立法加以规范,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为绿色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引导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要在立法中建立低碳经济的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出台鼓励和扶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等措施与政策,推广低碳创新技术和管理经验,探索并规划适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逐渐发展形成低碳国家和低碳社会。”张明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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