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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我国消费金融加快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0日 04:13  金融时报

  赵宇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达4000美元,居民消费结构将从生存型向消费型、发展型转变,消费拉动内需作用更加明显。我国2011年人均GDP已达5432美元,政府应进一步加大鼓励和支持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力度,促进国内消费市场跨越式发展。但目前来看,政府扶持消费金融发展的政策导向尚不明确,甚至存在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

  从目前来看,信用卡贷款全额纳入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管控,但信用卡刷卡消费形成的贷款具有20~50天免息期,并且75%以上的贷款为全额还款,本质上等同借记卡或现金消费,因此对处于免息期内的这部分贷款进行管控实际是限制了正常消费,而发卡机构因贷款管控实施的限额限次也容易引发投诉和纠纷。

  从资本占用情况看,我国现行权重法的资本占用计量结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内部评级法。经测算,2011年现行权重法计量的全国信用卡资本占用1990亿元,是内部评级法的7.5倍,即使采用即将出台的新资本管理办法,资本占用也要达到1010亿元,是内部评级法的3.8倍。较高的资本占用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配置向信用卡倾斜,进而抑制了信用卡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与国家鼓励发展的政策导向不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消费金融监管机制与消费金融创新需求还不相适应。国内外消费市场发展经验都表明,消费金融的不断创新是消费增长的最大推动力。若继续沿用传统个人贷款监管规则,缺乏机制和制度创新,将增加金融机构的创新管理成本和合规操作风险,制约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和业务规模增长,不能及时满足快速发展变化的国内消费市场需求。

  鼓励和支持消费金融发展,就要加大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信贷调控体系,避免“一刀切”模式,在保证监管效果、效率前提下,对信用卡免息还款期内的消费余额不纳入规模控制,信用卡分期付款则统一纳入消费贷款规模控制,以引导和鼓励居民消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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