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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双喜维权 "美廉美"超市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9日 17:24  中国经济网微博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北京京北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及其回龙观地区分店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鉴于“美廉美”超市在公众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该案在消费者群体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称,原告是“红双喜”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于199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多年来,“红双喜”系列产品连续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红双喜凭借着优良的产品品质和巨大的品牌知名度,一直是国际、国内市场的主导者,在体育专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心中均已具有广泛、深入、持久的影响力。2011年8月,原告的调查人员在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的“美廉美”超市以公证取证的方式购买了标有红双喜标识的羽毛球拍一副,后经专业人员辨认,该商品为假冒商品,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支出,并消除影响。

  被告“美廉美”超市答辩认为,被告与北京飞亚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是联营合作关系,由飞亚力公司负责商品的进货及相关质量责任,故认为应当由飞亚力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12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30,昌平法院第11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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