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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占地方政府收入不足四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9日 01:19  经济参考报微博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8日在京发布了历时8年研究完成的《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报告2011(地方版)》(以下简称《报告》),综合评价了地方公共财政建设状况。《报告》披露,从地方政府收入结构来看,一般预算收入不到全部地方政府收入的一半,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政府收入的38%,不足四成。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这凸显了地方税体系尚有待完善。逐渐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需提速财税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契机就是现在已启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记者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及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时,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在今年改革的六项重点任务中居于首位。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财税体制已经实行18年之久,同整个改革的进程一样,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又到了一个重要关口。高培勇表示,现在整体改革又要“过大关”,需要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充当领跑者的角色。整体改革的推动首先要看财税体制改革下一步怎么走。在他看来,现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契机。

  “‘营改增’带动几个事,第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地方就没主体税种了,那么地方主体税种就要建设,就要找新的主体税种。地方主体税种一建设就面临着地方税体系的布局问题,这是一个大事,这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高培勇说,再者,“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块头就大了,整个财政收入体系的风险就高了,因为原来增值税收入占比约四成,加上营业税就过五成了。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营改增”不仅仅是税基的合并,还同时会有税率的下调。税率一下调,整个税收体系中会留出一个空间,而财政支出是刚性的,这一部分税收减少就要找新的税种替补,也就意味着整个税制体系要完善。第三“营改增”后,地方和中央的财政分成比例就会发生变化,而分成比例一旦发生变化,就意味着整个财税体制重构了。(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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