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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剑指炒新 盘中涨跌幅超10%将临时停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 08:22  经济观察网微博

  导语: 日前,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或是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日前,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或是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次调整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目的在于有效抑制新股炒作,实现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目标。

  特别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股票交易换手率就已达到或超过50%,深交所在9:30开始即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在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此外,收盘阶段的交易规则没有变化,于14︰57将盘中临时停牌股票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上述两次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均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据了解,《通知》主要适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的盘中临时停牌,但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其它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也将参照执行上述规定。

  一直以来,新股炒作的现象长期以来都比较突出,不仅扭曲价格形成机制,而且助长违法违规行为,阻碍了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正常发挥,直接危害到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据介绍,新股炒作是典型的“击鼓传花游戏”,新股股价向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回归是必然的,高位接手的中小投资者绝大多数会被“套牢”,成为这场“游戏”的最终受害者。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统计数据显示, 2010年初到今年2月底,深市583只新股已有497只跌破首日收盘价,34只首日收盘涨幅超过100%的新股中,已有33只跌破首日收盘价,平均跌幅23.15%,最大跌幅达64.4%,炒得越高,跌得越狠。此外,新股上市首日买入的主要是个人投资者且大都亏损,其中1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60.75%。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近期,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级市场定价逐步回落,但二级市场炒新之风有所抬头。二月中旬以来,深沪两市上市的8只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明显扩大,平均涨幅为62.65%,六成股票涨幅超过50%,其中3只股票涨幅超过80%。

  记者了解到,3月7日,深交所对在新股上市首日通过虚假申报蓄意影响开盘价的“瞿某”账户采取了为期三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本次发布《通知》,是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采取进一步有力措施,为市场约束力量发挥作用提供规则制度保障,有效抑制新股炒作行为,实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

  据悉,与以往规则不同之处在于,2009年9月创业板启动前,深交所对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以开盘价为基础设定了20%、50%和80%的三档涨跌幅度临时停牌机制,2011年2月纳入了《交易规则》,中小企业板也适用这一规定。这次在总结评估该项规定实施效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有效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风险,调整为一旦达到或超过10%则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二是新增换手率盘中临时停牌指标。中小规模新股上市首日换手到一定程度,由于可卖出股份数量急剧减少,新股价格很容易大幅波动。为避免因短暂供求失衡导致股价暴涨,《通知》新增以换手率为基准的临时停牌机制,当新股上市首日换手率达到或者超过50%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接下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继续研究论证抑制新股炒作的相关措施:一是针对少数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虚假申报、导致新股首日开盘价过高等问题,研究取消9︰15至9︰20期间可以撤单的规定;二是针对目前新股上市首日大量小额买单推高股价的特点,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异常交易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加大风险警示实际效果,引导理性、合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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