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杨强)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或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董事、总经理马宗林感受更为深刻。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他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呼吁,建立国家级海外项目预警体系、国家保护机制以及国家级国际应急救援机制三大机制,以应对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不断上升的非传统安全风险。
今年1月28日,苏丹反政府武装分子袭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苏丹南科尔多凡州的工地,29名中国工人被劫持。随后,中方展开全力营救,被劫持人员安全获释。
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加速,中国海外投资量不断增加。根据联合国(微博)贸易法委员会2011年世界投资报告,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当年流量的5.2%,首次超越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居全球第5位。
另据商务部、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共有13000多家投资者在境外设立了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6000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达3172亿美元,位居全球第17位。这些烙有“中国印”的企业分布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
多名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用“刻不容缓”来形容当前维护中国海外资产安全的紧迫性。他们警告,由于世界经济格局和政治格局不断发生变化,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巨额资产在安全保障方面受到严峻挑战和考验,人员安全也面临巨大威胁。
马宗林建议,整合国家情报、外交和安全等相关部门,建立国家级的国际预警体系,给中国企业执行海外项目提供准确及时的预警;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海外非传统安全开发相应的专业保险业务,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中获得可靠的保障力量。此外,建议国家专门针对海外紧急救援事项建立一套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救援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主席杨俊文亦呼吁国家尽快完善对海外资产的安全维护机制,强化防控和监管职能。他还特别强调,鉴于国际上对中国企业海外资产运作持有戒心,相关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转换海外资产运作主体,以此规避被投资国的政治歧视。
“香港在与内地企业携手‘走出去’过程中可以发挥独特优势。”另一名港区全国政协委员蔡冠深对此呼应说:“‘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既是国家的特别行政区,又是独立经济体,可以作为内地企业及资金进军海外的跳板,避开政治因素的干扰。”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万季飞则呼吁国家尽速建立海外投资法律保障机制,通过制订《中国对外投资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保护并促进中国海外投资项目健康发展;要引导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搭建符合国际惯例的企业治理平台,实现国际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组合,提升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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