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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险”,其实并不保爱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5日 05: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王海玉 通讯员周薇薇 刘黎明 李敏华 实习生谭琛

  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多款爱情险也悄然登陆江城。不过,记者打探,大多数爱情险并不保爱情,只是保险公司促销的噱头。

  爱情险多达上十种

  安邦人寿湖北分公司昨介绍,该公司最近推出一款爱情险,险种为分红型两全险,夫妻双方可互相投保。

  去年10月,生命人寿也在汉推出全国首款女性婚姻保险“红玫瑰”,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利益,甚至退保的现金价值权益全归女性。

  业内透露,爱情险并不新鲜。此前,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微博)都曾推出类似的险种。粗略统计,市场上打着爱情险名义的险种多达上10种。

  爱情险大多是噱头

  不过,记者打探发现,大多数爱情险并不以爱情作为保险标的。

  其中,有的险种仅仅是披着“爱情险”的外衣,实际上仍是普通的意外险、医疗险;勉强能称得上爱情险的,则多为“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可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人的寿险,或仅销售给合法夫妻。“但不管怎样,都不以婚姻爱情本身为保险对象。”本地保险界一位资深人士透露,仅生命人寿这款险种,强调了“婚姻持续时间越长,返还保险金额就越高”。但显然,真正的爱情不可能靠一纸契约就能维系。

  记者了解到,因与其它寿险功能相差不大,投保人对这种所谓的“爱情险”并不感冒。一家保险公司介绍,曾推出过夫妻共用的联合寿险,因销量太低,不长时间就停售了。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爱情险虽不是真的“保爱情”,但在“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的背景下,女性为自己提供一份婚姻中的经济保障,也未尝不可。

  女性投保,请“对号入座”

  女性应当如何投保?信诚人寿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汪葆华指出,不同年龄的女性面临的责任不同,保障需求也不一样,投保时千万别“一刀切”:

  20岁女性:工作刚起步、尚未组建家庭,保障自己为前提。意外险和定期重疾险“打底”,尤其是消费型定期重疾险,越早投保费相对越低。

  30岁女性:随着家庭建立、子女降临,女性责任增加,投保时应将意外、医疗放在首位。重疾险保额至少10万元以上,再考虑养老和投资分红类产品。全家年缴保费最好占家庭年收入20%左右。

  40岁女性:加强养老和健康险。重疾和医疗险仍应放在首位,并附加一些医疗费用型和补贴型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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