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报》记者 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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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5
发生在去年10月份的农行徐州两支行员工承兑汇票诈骗案,到现在仍未画上句号,受害企业客户正面临生存危机。
近日,部分受害企业不断到两支行网点交涉,但仍未有结果。
“如何定责,如何赔偿,都要看最后法院判决结果。”农行总行办公室一位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民间承兑汇票融资诈骗案时有发生,近几年信贷紧缩,民间市场利率高企,部分银行人员也想从中获利,造成这一两年银行工作人员涉案的案件也开始频发,企业应提高警惕,谨防熟人作案。”一位国有行人士提醒道。
受害人资金危局
去年10月15日,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30多人的报警,称农行徐州青山泉支行的运营主任李荣夫和农行大吴支行的副主任范金光收了承兑汇票后,一直未给贴现兑付,之后发现李荣夫已经消失。
去年10月17日,范金光在家中被抓获,当日即刑事拘留,20日,出逃的李荣夫在黑龙江主动投案,也被刑事拘留。
调查后发现,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涉及受害人共38人,涉及约200多张承兑汇票。李荣夫和范金光两人将承兑汇票贴现后,拿去放高利贷,结果放出去的款难以收回。其中李荣夫则陷入连环局,他将票据贴现后,交给前一位交给他票据的人,之后如法炮制,无奈金额过大,最终还是东窗事发。另外还查明李荣夫向他人借款6000多万,用于支付巨款和高利息,其中一部分钱甚至用于炒股。
今年初,李荣夫以诈骗罪、范金光以非法经营罪移送贾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农行总行给《投资者报》记者的回应称,该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没有更多的案情可以透露。
但是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不代表受害人就能获得赔偿。“我们资金很紧哪,要我们等到判决那一天,只怕我们都要关门了呀。你知道更要命的是什么吗?我们去找过银行的,银行的说法让我们很担心,他们说这属于个人行为,没有涉及到银行内部业务。怎么能这么说呢?完全是推脱责任,如果真判定是个人担责,那我们的钱可全都打水漂了!”一位受害人向《投资者报》记者诉苦。
银行审查不严
农行徐州两支行的票据案受害人,都吃亏在了相信熟人上。
据前述受害人介绍,他们企业和农行已经有多年业务往来,与李荣夫很是熟悉,过去有很多业务都是交与李办理,这次也不例外,加上李声称能立即兑付的承诺,让他更是毫不犹豫地将票据交付与李。
“几乎没办什么手续。”该受害人苦笑一声,“但以前也基本如此,为了快点办业务,都是老熟人了,双方都有了默契,谁能想到,这次就出这么大的事。”
还有受害人在银行窗口办理了业务,但未被记录,“听说他们要(赔偿)也没有结果。”上述受害人称。
事实上,多年来,承兑汇票诈骗案,主要集中在发票环节。“伪造、编造票据的案例比较多。”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青表示,比如齐鲁银行票据案,就属于伪造票据。
在承兑汇票开出后,因其见票即付的特性,具有了流通性,在未到期前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拿去贴现,也可以拿去做对外支付,这中间产生的案件多是对票面的改造、伪造、变造等。
“量刑首先要从银行内部管理的角度追究其构成哪些刑事责任。因为这不仅仅是欺诈客户的问题,同样也侵害了银行的利益。”肖青认为。
那么农行徐州两支行发生的案件,银行与受害人谁应担责?
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是银行在责任。
一家在北京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有的银行为了片面追求票据业务规模和表外业务收益,降低票据业务准入门槛,对票据贸易真实性确认流于形式;在承兑过程中,也未按要求严格履行票据承兑的相关程序,对相关证明文件核实审查不严,相关要素不齐全,增加了银行票据业务风险。
客户在找银行兑付时,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属于银行的失职,因为客户凭过往经验可能认为这么办理也是可以的,因此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
肖青也持同样意见,她认为银行若是自己没有放松程序管理,就不会出现类似事情,因为现在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尤其是近几年区域性银行的发展,更是加剧了竞争,快捷到账的承诺、简化的流程,客户都完全可以视为是银行提供的便捷性服务。“只要客户在中间没有其他不当利益,银行是要负责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应是银行的责任而非客户责任,谁是守规则义务方?显然是银行。”肖青说。
应严格流程管理
银行承兑汇票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引发了不少违法犯罪行为。
前述北京律师认为解决问题要从金融机构管理制度方面着手,要严格业务管理流程,减少职务犯罪。
就农行此案来说,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简化业务流程已不是一次两次,如果银行内部监控严格,应该能及早发现。对于银行为什么没能发现,今后如何监控的问题,《投资者报》记者向农行总行发出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合理解释。
此外,前述国有行人士还建议改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办法和程序,建立票据贴现中心,实施专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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