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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不得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会议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6日 00:00  中国经济网微博

  商报讯(记者 丁开艳)财政部日前制定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各项开支。

  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与外国有关组织、团体、机构共同在华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年会、例会及其他以国际问题为主要内容,且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会议。

  根据国际惯例,不为会议代表配备生活用品,不组织公款游览、参观等,不得借举办国际会议的名义向地方政府或企业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会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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