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评发展实体经济
任东晓
“亿万富姐”吴英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祭刀,是金融制度之耻。
近来,民间非法集资案件依旧频繁发生,屡禁不止,涉及金额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危害巨大。一些知名企业家纷纷卷入非法集资的漩涡之中,许多“明星企业”一夜倒闭。
这些精明的企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通过集资方式不断“飞蛾扑火”的背后凸显着中国金融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监管制度不完善等病症。
金融体系高垄断
吴英案的历史背景是,中国从导致国民奴役和经济崩溃的计划经济中挣扎出来,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中国经济“腾飞”了、大国“崛起”了。但问题是,这个市场制度是非常不完善的,甚至是畸形的。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下,大型金融机构为了考虑风险,天然的偏爱国企、大型企业或者有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他们往往获得了大部分的信贷资源,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浙江为例,有调查显示银行系统能给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额度只能满足中小企业10%的融资需求,约90%要靠体制外的融资解决。而这其中,绝大部分小型或者微型企业根本无法指望从正规的银行机构中获得任何信贷额度。
以银行体系为例,存贷差是其暴利源头。国有银行为主体,其他社会资金不能合法地进入金融体系,没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机制,在垄断的条件之下存贷利率差异巨大也是合乎情理的。去年是中国银行业最赚钱的一年,从已经公布业绩的几家上市银行来看,利润增长都在40%—50%,创历史新高。业内人士估计2011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利润会超过1万亿元,人均利润会超过50万元,更有专家表示银行的暴利已经超过了烟草和石油行业。
金融垄断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有经济学家说,“你把金融业垄断起来了,老百姓的钱就没地方去,一方面钱很多,一方面借钱还借不到,这就说明我们的金融业有很大的问题。金融业干什么?就是把钱能够用到好地方去,现在老百姓有很多钱,而中小企业又很缺钱,就是你金融业有毛病。”
民间灰色金融猖獗
金融垄断的结果,一方面是企业从正规渠道不能以市场价格借到钱,另一方面是地下金融市场极度活跃但也极度危险。2010年,浙江全省共查处非法集资类案件206起。2011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度紧张,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又进入一个新高潮。
去年以来,持续紧缩的货币政策不仅让银行贷款利率大幅提高,也进一步抬高了贷款门槛。许多民营企业难以从正常金融途径获得贷款,催生了灰色民间借贷市场的迅速膨胀。民间借贷无论是规模还是利率都接近“疯狂”,各种投资理财类公司打着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公众理财的幌子,违法从事吸收公众资金业务,涉险高利贷业务。
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对高利贷有过经典的论述:“高利贷不改变生产方式,而是像寄生虫那样紧紧地吸在它身上,使它虚弱不堪……它只会使这种生产方式处于日益悲惨的境地,不是发展生产力,而是使生产力萎缩,同时使这种悲惨的状态永久化。”灰色金融猖獗的背后暗藏着危机的到来。
在温州、鄂尔多斯及我国部分地方,因“拆东墙补西墙”的挪腾失手、高利贷经营者收不回资金、资金链断裂、老板外逃的事件时有发生,许多参与者往往血本无归,刻骨铭心之痛仍令参与者悔恨不已。
尽管民间金融在我国历史上早就存在,但是它一直游走于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之外,在“灰色地带”艰难生存。由于法律地位缺失,游离于监管之外,民间借贷行为的风险控制成为长期存在的隐患。特别是民间金融中的“黑色”部分,包括各类带有欺诈性或高风险的金融活动,一旦发生问题就会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直接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不利于宏观金融稳定。
吴英案是阳光前的黑暗
著名律师张思之2月1日致函最高法院,指出:“纵观金融市场呈现的复杂现实,解决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断无依恃死刑维系金融垄断的道理。”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浙江调研时也曾强调,“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诸多专家认为,中国目前对正规金融行业实行“一行三会”、“分行经营、分业监督”的专业监督体制。但对于民间融资行为,目前也急需明确民间融资的管理主体,并针对民间融资设立系统而完善的监管体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金融体制,破除金融市场的垄断性,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体系,出台民间融资管理的综合措施。
当前金融改革焦点是如何突破利益集团与制度障碍把改革推进的问题。因为,扭曲了基准利率制度不仅导致整个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严重的无效率,它也是一种为少数人利益服务而对绝大多数人利益掠夺的财富转移机制。这种机制的利益关系的路径已经成为当前金融市场推进利率市场改革的最大障碍。不打破这种利益集团阻碍金融改革的格局,国内利率市场化将面临重要的障碍。
民间借贷合法化势在必行。日前,作为温州“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政策之一的“设立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已经有了实质进展,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样一个机构,即管理银监局人民银行不管的那部分,其目标就是要让地下钱庄走到阳光下,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吴英的判决令人惋惜,这正是中国金融制度弊端下的必然结果。民间借贷必须加速阳光化、规范化,但愿吴英案是民间借贷阳光化前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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