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晓音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
自加拿大、澳洲翻倍提高投资移民的资金门槛后,美国投资移民正在成为愈来愈热的方向。近5年来,中国投资移民美国的人数累计达到了73%的复合增长,美国已经基本取代加拿大,成为中国人移民的首选地。
然而,关于美国投资移民的争论从未停止过。通过搜索引擎查询“美国投资移民”、“宽松”、 “陷阱”……能看到的说法五花八门。是误读还是忧虑?对于那些对美国充满梦想的投资人来说,美国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本期专题将深入解读去美国投资移民的路径与风险。
EB-5项目(投资移民)的优势是办理期限较短,并且一人申请,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都可以移民,而且投资数目要求不高(最低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0万元),且没有附加的学历技术要求, EB-5项目成败的关键就在于项目本身。
“目前,中国潜在的EB-5项目申请者,已经有上万人。”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会长齐立新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作为美国投资移民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中国人申请EB-5项目的数量正在持续增加。
据2011年第三季度美国移民局公布的数据,美国EB-5类已批准的移民申请(I-526)达2608宗,超过2010年的全年总量,无条件绿卡移民申请(I-829)通过率达93%,创历年同期新高。
投资领域与投资风险同步放大
近4年来,美国投资移民EB-5已逐渐成为中国移民市场的主力项目之一,申请人“无需商业背景、管理经验,只要有足够的合法资金即可”的特点吸引了不少投资人。
“除了移民速度快,EB-5的吸引力还在于我本人也乐于投资,我把它当事业去做,而且投资了就有回报的可能,博一把,反正不差钱。”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家告诉记者。
与加拿大投资移民不同的是,美国的商业移民项目都是地道的市场行为。“2007年金融危机后,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贷款越来越难,这个时候如果能够通过外界取得贷款,同时保持很低的利息,那么很多企业都是趋之若鹜的,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很多州都成立了EB-5项目的主要原因。”海伦华移民资深专家莫明告诉记者。“一方面,投资移民的项目可以吸引到低利息贷款;另一方面,美国政府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多数情况下,EB-5投资者的资金多为营利性私人企业所使用,而投资集团的资金则是通过贷款方式借给政府半官方机构,用于建造或改造基础设施,早期的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桥梁、航空设施、电厂、停车场、废水处理设施等。其中,投资集团的资金占整体项目投资的比例并不高,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当地政府拨款、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固定贷款期限的私人资本等。
而在近年,投资集团的资金占比达到80%~90%,项目也不再局限于公共事业,而是从酒店、高尔夫球场到博彩中心,五花八门,投资的风险性也大大提高。
直接参与型项目风险最大
在办理投资移民业务时,很多申请人拿出钱来并不困难,但是让他们把钱投到靠谱的项目上,却是一门学问。
面对名目繁多的区域中心投资项目,投资人应该如何选择?移民顾问总结出目前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地产型。即投资人拿到永久绿卡后,或者规定的投资期限到达后,将房产转让给投资人。由于这些房产为投资人所投资的公司所有,因此这种不动产的存在,可以让投资人更加放心。
第二类是贷款型。在贷款型投资项目中,多个投资人组成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集中后的资金借给一个用款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一个公司。好的贷款型项目,都会提供一定的担保或抵押。
第三类是直接参与型。此类项目的结构是让投资人真正成为项目的股东,多见于产品开发和销售型的项目。此类投资项目的风险相对较高,因此选择此类项目的投资人比较少。
名词解释
何谓EB-5项目?
美国移民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留学移民、生子移民、技术移民、商业移民、婚姻移民、职业移民、亲属移民等。其中职业移民又分为五种类别:EB-1杰出人才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移民,EB-3低学历劳务工作移民以及EB-4宗教移民。而在整个“EB法案中”,因为EB-5(投资移民)涉及到商业投资,而显得最与众不同,同时EB-5(投资移民)也是最受青睐的美国移民路径。
按照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投资移民必须是承担风险的投资行为。然而,许多移民中介在帮助申请者申请时,还是进行了模式上的创造。比如,针对“50万美元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一项,就采取将申请人的资金共同投资组建一个公司后,把资金用借贷的方式借给州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借钱的企业用资产做抵押,然后去直接雇员,通过经济报告,完成申请人间接雇10位员工的要求。
这也是一种用项目担保的方式,完成美国移民局要求的投资及间接雇员。在两年后,投资人再通过书面报告,要求对投资移民两个条件限制进行解除,即50万美元还在项目中,间接创造了10个人达到了两年的就业机会。
风险提示
选小项目、当债权人、有第三方监管
美国投资移民与加拿大完全不同,加拿大应称为移民投资,先移民之后才投资,也就是先批准移民,之后再投资。而美国才是真正的投资移民,因为投资完成后并不代表着一定能够顺利完成移民。
因此,对于投资移民风险的管控,是所有投资项目中最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中,申请人需要在所投资的EB-5项目中倾注心力。北京锦国怡凯投资顾问公司执行董事宁立在分析美国投资移民政策时认为,主要的风险存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投资风险。若5年未收回投资,投资人将面临投资额的损失风险; 二是绿卡风险。如果雇工目标没有实现,就会失去绿卡资格。
对于如何规避这些不可测的风险,宁立总结出了几个在投资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方向:
第一,最好是选小项目。这样,整个项目的运作周期就较短,可以减少节外生枝的问题。
第二,在项目的运作过程当中,投资人应该是去充当债权人,而不是股权人。因为债权人是把钱借给别人,属于借债行为,有资金抵押,同时享有优先返还权。而如果是当股东,就需要承担经营的风险。
第三,要有第三方监管。由于风险是贯穿于项目运作始终的,因此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第三方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EB-5项目运作的特点,是需要个人投入到实际项目中,因此即便项目选择得很对,在运作的模式或架构设计上也不错,但是,一旦公司在管理中不能按照当初承诺去经营,同样是难以成功的。而第三方监管,则可以及时让投资人获知该公司日常经营的具体做法,帮助投资人及时了解信息,并及时针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选择一个成熟的中介很关键
据了解,在所有的EB-5项目中,中国人去投资还是抱着若干年之后把钱拿回来的期冀。虽然所有的EB-5项目,都会说明在投入若干年后,会把钱返还给投资人。但是,也都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并不保证返还。所以投资人一定要看准项目在商业上是否具有可行性,以及相应的保障。
另外,最终决定EB-5项目是否成功以及获得移民局的批准,还有一个重要指标不能忽视,即创造就业的人数。所有项目的就业系数,都是经过计算后报移民局批准的,但能否真正实现,还要由经营状况决定。
最后,对于去美国投资移民,也不要幻想着找一个百分之百保险的项目,毕竟所有的项目都是存在风险的。其实,比选择一个风险小的项目更重要的是:如何能够有更多措施去保证这个项目能顺利执行。在这方面,选择一个成熟的中介公司,对于降低投资风险也是相当关键的。 厉林整理
实用工具
好项目有共性:投资比例小,有政府支持
“如今,仅移民局批准的地区项目就有近150个,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然而好的贷款型EB-5项目,也是有共同特点的。”澳际出国移民部经理杨明崧认为,首先要知道该项目是否已经得到了移民局的批准。投资人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的网站上查询,也可以索要移民局对该项目的批准书。毕竟得到移民局的批准,起码可以证明该项目不是子虚乌有的。
另外,还看项目方的投资比例。一般来说,项目方投资的比例为10%左右,如果是90%,甚至100%的投资款需要EB-5投资人(即移民申请人)筹措,那么,这种项目的风险就会落在EB-5投资人身上。
“如果该项目本身可以投入很多的话,那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公司的实力。如果全部或者绝大部分项目的投资都需要外界的投入,那么就有可能出现投资不到位,项目无法展开的窘境。这样就算拿到临时绿卡,而两年后的正式绿卡也很难拿到了。”杨明崧提醒。
当地政府或联邦政府对项目的态度也透露着一些信息。比如投资大型建设项目,须知道分几期工程、开工时间、是否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设计团队,以及是否得到当地政府或联邦政府的支持。虽然美国政府不会插手地区项目的投资回报,但是,如果有政府在税收或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也可以间接证明:该项目是可信的。
杨晓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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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第三季度,经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推出EB-5项目)数量同创新高达到173家,较第二季度增长26家。区域中心短期内的快速增长,更加标志着美国政府在EB-5投资移民项目上的意图与决心。
实际上,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诞生了。它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为了更快推进EB-5项目,美国政府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投资资金也从原来的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从而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此宽松条件一出,美国投资移民日渐跻身热门移民目的国行列。2008年经济危机以后,美国政府更频频传递出对投资移民扶持的信号。 杨晓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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